男子强制猥亵同村妇女被判刑
2008-11-17


男子强制猥亵同村妇女被判刑

news.QQ.com  2008年11月17日09:15   检察日报 


近日,经湖北省仙桃市检察院立案监督,强制猥亵妇女的被告人彭重清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6月23日,胡某到仙桃市检察院反映,其妻汪某两次被同村人彭重清强行抠摸胸部,自己和汪某身心都受到极大伤害,但公安机关仅对彭重清行政拘留十日。该院立即到当事人所在村庄走访知情村民,到市公安局调阅相关卷宗,最终查明:今年5月13日和5月30日,彭重清先后两次来到汪某家,强行抠摸汪某胸部。


仙桃市检察院认为彭重清的行为构成了强制猥亵妇女罪,遂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该市公安局回函说明了不立案的理由。该院审查后,认为不立案理由不成立,又发出《立案通知书》。公安机关对彭重清立案侦查。后经检察院提起公诉,10月29日,彭重清因强制猥亵妇女罪被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万晓明 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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