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鸣山庄的很多老人都选择了离开后捐献遗体。老人“反悔”多因子女反对
在南京仙林大学城附近的雁鸣山庄住着这样一群人,他们都是80岁左右的老人,在他们临终前的几个月或是数年,他们入住到这里,直到去世时,他们将自己的遗体捐献给国家。
然而至今,有关遗体捐献的相关条列并没有得到立法,对于这其中可能出现的漏洞往往也让他们担心,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子女的强烈反对下,已经撤销了遗体捐献协议……
20位老人中9位是“志友”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雁鸣山庄,老人们的住所并不是一个大院子似的集中居住,而是分散在两幢楼的第一层公寓式住所。“每位或者每对老人住一间套房,这样更有一种家的感觉,”
创办该老人公寓的徐士一女士今年已经60岁,她告诉记者,目前在住的20位老人中,其中有9位是“志友”。徐士一介绍说:“志友协会于1996年8月4日成立,最初提出的‘三不’、‘两献’、‘一育’的共同意愿,也就是:逝世后不开追悼会,不接受花圈、挽幛,不用骨灰盒二次土葬;捐献遗体和有用的器官;骨灰用于育树造林。”
记者了解到,最先入住的老人是85岁高龄的徐启商老人和他的老伴岳素兰。徐老说,从老年公寓创办的第一天,他就住进来了。如今,已有5个年头。
捐献协议撤销率占1/6
“我本人也是一名志友,”徐士一说,她也经常参加一些志友的活动,每年约有300多名志友前来办理遗体捐赠手续,”徐士一话题一转,“但是因为没有立法保护,每年都有1/6的人因为其子女或其他亲属的干预而撤销遗体捐献。”
徐士一举例向记者介绍说,04年南京国展中心曾举办过一次人体标本展,“展览仅仅办了3天,就有7名志友前来协会办理了撤销遗体捐献手续。”徐士一说,她其实能理解当事人和家属的心情,“很多家属不知道自己亲人的遗体如何保存、使用以及最后怎么处理,看过人体标本后,我在心理上也受到了冲击。”
“其实志友协会也只是个民间组织,没有任何法律的保障。由于没有权威机构的认证,家属们大都不愿意接受亲人前来雁鸣山庄‘等死’……”徐士一说,南京的遗体捐献工作至今没有立法是她最烦恼的事情。
遗体捐献何时能立法?
“上海市有关遗体捐献工作的条例在2001年3月1日就开始实施了,”徐士一说,其实《南京市遗体捐献条例(草案)》在4年前已经提交至南京市政府,但是审议何时才能通过,“这个还没有个说法。”
条例中规定,接受单位在利用捐献人的遗体时,应当充分尊重捐献人的意愿,不得改变遗体的用途。捐献人的执行人或者近亲属有权查询捐献人遗体的利用情况。并严格禁止接受单位买卖捐献的遗体、遗体组织,或者违背捐献人的意愿提取遗体组织等。
功德园建“捐献者”碑
据徐士一介绍说,志友协会自1996年成立至今,已有近500多人实现了生前的愿望,捐献了遗体。他们中20多人捐献了眼角膜,使46位盲人重见光明。
在志友协会和各方的努力下,遗体捐献者的家属终于有了一个祭扫吊唁的平台。名录碑上共记录了500多位“志友”的姓名。
来源:金陵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