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车间”解决农村妇女就业
2008年08月26日10:43 来源:《南方日报》
昨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李为带队的省检查组莅莞,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在东莞市的贯彻实施情况,与东莞市妇联、总工会、劳动、民政等部门就妇女权益保障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妇女就业问题是会上的焦点问题之一。市劳动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妇女的平等就业,东莞市一直以来实行敞开式的用工政策,“先上车后买票,先用工后备案”,免费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妇女的平等就业。2007年底,企业备案用工人数中女员工就有206万,占了总人数55.08%。
市妇联的相关负责人说,市妇联根据农村城市化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通过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和创办“村民车间”、“姐妹工作间”等措施,推动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有序转移,促进农村妇女就业。目前,全市已经创办了200多个“村民车间”。2005年—2007年,帮助4万多名妇女实现就业,2007年全市户籍妇女就业人数为52.6万,占户籍从业人员总数的49.3%。
“村民车间”很受欢迎,它采取在一家企业里的一个车间,专门用来解决本村村民的就业。市劳动局的相关负责人说,东莞去年就发放了1000多万元给予就业困难群体,共9万多人次受益。其中妇女占了60%。(记者/郭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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