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角膜捐献平均一周两例
2008-08-21


据深圳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其就接到了55例遗体器官捐献。

  深圳目前平均一周能接到两例眼角膜捐献!这也就意味着,在深圳一周至少能有2位患者通过眼角膜移植手术重获光明。这个数字在9年前,年轻教师向春梅进行全国首例眼角膜捐献时,是难以想像的。

  自向春梅用她美丽的大眼睛开启深圳角膜捐献的大门之后,9年中,深圳创立了全国第一家“眼库”;通过了我国第一部《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解决了横亘在角膜捐献和移植中的法律困境;通过角膜移植,将已故爱心大使丛飞的光明留在了人间……

  故事1

  赣州女工角膜捐给深圳高考生

  捐献角膜的故事因一周两例这样一个数字而变得容易捕捉到,记者刚拨通深圳眼科医院姚晓明医生的电话,他就说:“今天晚上有一例,跟我去江西吧。”

  8月8日凌晨,粤赣高速。再过十几个小时,北京奥运会的盛世华章就将拉开大幕。为了给18岁的小伙子吴建华一双好眼看奥运,在得知江西赣州有眼角膜捐献时,深圳市眼科医院的医生姚晓明带上吴建华连夜赶往赣州,并准备连夜手术。

  捐献者谢穗兰是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人,一个苦命的女人。12年前,儿子刚出生不久,丈夫就抛弃了他们,穗兰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眼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而她自己也找到了一个忠厚老实的男人,可突如其来的肩部恶性肿瘤却夺走了她年仅32岁的生命。在她生命中最后几个月,嫂嫂李红英一直陪伴左右。文化程度不高的李红英是个深明大义的女人,她偶然在电视上看到深圳捐献眼角膜的动人事迹,便动员穗兰身后捐献眼角膜。

  “穗兰,你有没有想过,要是你过了这关,你要干什么?”“我还要去浙江(谢穗兰病前在浙江打工)跟他结婚!”“那要是你过不去这关呢?”“那我就把自己的器官全部捐出去,反正我死了也要烧成灰,不如拿这些去救人。”

  那一刻,这位普通农村妇女的勇气和大义让人动容。而她的意愿也得到了兄弟姐妹、包括年迈的父母的支持。

  当日凌晨两点,姚晓明医生带着吴建华赶到赣州市启明星眼科医院,并迅速开始了手术。就像他之前做过的千百例眼角膜移植手术一样,姚医生熟练地进行着剥离、缝合等工作,不时还将手术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告诉身边观摩手术的启明星眼科医院的医生,并叮嘱他们记在本子上。在此之前,该医院尚未做过一例眼角膜移植手术。

  当日凌晨4时10分,手术顺利结束,躺在手术台上的吴建华痛痛快快来了几次深呼吸。术后一天,他发来短信告诉记者,“眼睛到贼亮还需要一段时间”,语气轻快。看来一片角膜,在带给这个18岁少年光明的同时,也给了他乐观与自信。

  其实,在到深圳求医于姚医生时,他刚刚经历了一次失败的高考,度过了人生中最为艰难的4个月。他说:“在高考前的4个月,我过着独眼大侠的生活,那一段时间太艰难了,我甚至连高考都不想考了。”

  类似重现光明的故事已经越来越多,却远没有当初向春梅的故事那样轰动。但光明的事业如此平常,不更令人感动吗?因为这意味着更多的人得到了光明。

  故事2

  眼科医生之母捐献角膜复明8人

  当然,从当初伟大的个案过渡到今天的一周两例,中间有着艰辛的努力。

  说到深圳的眼角膜捐献,不能不提深圳市眼科医院的姚晓明博士。可以说,他尽了一个眼科医生最大的努力,来推动这项事业。1999年,向春梅老师的角膜就是他用灵巧的手,将其移植到3位患者的眼中。也正是在他的直接推动下,深圳出台了全国首个《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

  为了推动这项事业,姚晓明动员了家人都签署了身后器官捐献志愿书。而他的母亲丁剑芬已是深圳眼库的第70位眼角膜捐献者。她的角膜使8位患者受益,成为迄今为止一对受益人最多的角膜。

  姚妈妈是汉口铁路医院的离休医生,74岁时查出患上壶腹周围癌。生前她目睹了儿子为深圳的眼角膜捐献事业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也感受到儿子做这项工作的巨大意义。作为母亲,她为儿子感到骄傲。5年前,她就向儿子表示:“我去世以后一定要把眼角膜捐献出来。”

  2005年,姚妈妈在深圳去世了。半小时后,姚晓明没有亲自取下其角膜,而是作为手术指导,让同事袁风波将母亲的角膜剥离下来。“这是生我养我的母亲啊,我实在下不了手,万一因感情因素有点闪失,角膜就废了!”第二天,尽管还沉浸在巨大的丧母之痛中,姚博士依然准时出现在深圳眼科医院的手术室里,将母亲的部分角膜移给了一名患者。

  事后,有人质疑姚晓明利用母亲的遗体出风头。他只是说:“我呼吁大家这样做,而如果我本人不这样做,那我不成一个坏人了么?”他也曾动情地说:“当有一天,我走在街头,在茫茫人海中与受捐者不期而遇,他或者她在不经意间瞥了我一眼,我就会觉得那就是我妈妈,她还在关注着她的儿子,关注着她儿子生活的这座美丽城市。”

  现状1

  立法保障使深圳角膜捐献加速

  赣州的角膜,为什么不远数百公里要捐到深圳来?为什么深圳平均一周就能接到两例角膜捐献?除了姚晓明医生等人的影响外,最关键的因素恐怕是深圳的法律保障。在众多公益人士、医生及人大代表的推动下,2003年8月,深圳市人大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这是国内第一部关于器官捐献移植的立法。

  这一法规规范和约束了医生和捐献者的行为,也构造起了一个受捐及医疗的平台:市红十字会负责受理人体器官捐献的申请,建立人体器官信息库;医院负责受理人体器官移植的申请,并对患者的资料进行登记。在红十字和医院之间,设有一名专职器官捐献协调员,负责将角膜捐献的信息传达到医院,将医院患者的需要反馈到红十字会。

  在深圳这一法规建设基础上,2007年国务院发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意在规范人体器官移植。其中第二章是关于人体器官捐赠的内容,但遗憾的是,该部分内容中并未明确公民该把遗体及器官捐到哪里。这就直接造成了深圳之外的全国大多数红十字会机构至今仍不敢接受公民的遗体及器官捐赠。

  深圳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统计的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今年上半年,我们共接到了55例遗体器官捐献,其中外地的占大多数。”器官捐献办公室协调员高敏告诉记者。看来,立法的推进是深圳角膜捐献迅猛发展、逐步走向成熟的保障。

  现状2

  观念变化让“劝捐员”变“协调员”

  关注深圳人体器官捐献的人印象中一定有这样一个名词——“劝捐员”。深圳曾经是全国首个设立专职“劝捐员”的城市。而如今,“劝捐员”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我们上文提到的“协调员”。仅仅两个字的变化,折射出的却是社会观念的巨大变革。

  “‘劝捐’这个说法我们现在都不提了,大家慢慢意识到这个说法不是很好。”深圳市眼科医院、参与过多起眼角膜摘取及移植手术的医生袁风波说。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与此对应的是,现在捐献眼角膜大多是主动找上门。人之将去,能将光明长存于人间,成为逝者及其家人自发的美好愿望。而正是由于在慈善机构、媒体等多方努力下,这种观念的变化,才使得深圳一周接受两例角膜捐献的局面得以实现。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点上,有老年人意识还走在年轻人的前面。据高敏介绍,最近一例要求身后捐献角膜的捐献者来自安徽,是一位70多岁的老人,本来他希望能够捐献遗体,可是儿女不赞成,最后才协商为捐献眼角膜。

  此外,深圳的企业对公益事业的支持也走在全国前列。2007年初,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市红十字会、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深圳市眼科医院四方共同签署了《关于深航运送国际标准化人体捐献角膜和器官的协议》。根据协议,深航将在不违反民航有关法规、确保航空安全等前提下,利用现有的航班、人力,将中华医学会批准运送的供体角膜或器官无偿运抵目的地,深圳航空公司也因此成为国内首家签署此类公益性航空运输协议的航空公司。

来源:深圳晚报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