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湖南常德市的两个尿毒症患者因两家各自肾源提供者与自己配型对不上,却与对方成“绝配”,双方家庭同意“交叉换肾”。但是,在对待“交叉换肾”的态度上,却出现了戏剧性一幕:广州广医二院医院伦理委员会以8∶1的表决结果“暂缓”了这一提议;而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伦理委员会却以13票全票通过。两个医院针对相同病例作出完全相反的处理结果,引起了有关各方的关注。卫生部经过调查后于6月14日正式对外宣布,“两个患者家庭之间交叉供肾是合法的”。
连日来,卫生部下文允许交叉换肾的消息引起了各界的强烈反响,盛赞法规解释的人性化。但是这一切,似乎都不如已回到常德的何一文和何志刚的话来得直接。何一文说:“由于尿毒症的影响,我的左眼几乎失明,右眼也只有一点微光。如果换肾手术早点做,不拖那么久,我的眼睛可能也不会成这个样子。”而已能正常工作的何志刚则表示:“我觉得我们吃的苦还是蛮值得。想不到我们惊动了国家的法律,为后面的病人清除了障碍。”
当然,也有专家不无担心,怕如果随意许可交叉换肾,有可能给器官买卖提供可乘之机。对此,肖劲逐表示;“社会在进步,只要我们自己心中有杆秤,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将最好的技术给病人,就一定能做出最好的选择。”
对于网民盛赞海南交叉换肾是“人性的进步、法律的进步”的说法,肖劲逐有些动情地说:“只要是公正评价,我们都接受!当时我们只是站在患者第一、生命第一的立场上罢了。”他说,能借这个机遇促使国家相关部门对《移植条例》中不完善的地方、描述不准确的地方进行解释、修改,推进我国器官移植事业的发展,那是求之不得的。
“其实我们肖院长也有点傻。”在将要结束采访的时候,肾移植专科的一位护士突然对记者说,“这次交叉换肾,相当于四台手术,不仅风险大,按正常来说至少要收15万元的医疗费,可是我们医院免这免那,只收了人家三万六,还倒贴一大笔!”
关于这个说法,记者在农垦总局医院的住院部结算单上找到了印证。
“生命远比金钱重要!我更关注的还是我国的器官移植事业。”肖劲逐转移了话题:“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器官移植事业难就难在供体严重匮乏。”
肖院长曾在国外进修,他说,在新加坡,法律规定,没有公开声明死后不愿捐献器官者,就自动被视为是捐献者,其遗体器官就会成为捐献器官。因此,新加坡的器官移植事业相当发达。而我国百姓由于传统思想的影响,器官供体远远不能满足患者需求。
“在海南,仅等待肾脏供体的病人就达几百人,我们医院就有40名肾病患者在等。”肖院长说,在国外发达国家,由于人们的器官捐献意识较强,等待供体的患者往往在半年内就可配型成功,而在我国,等待时间基本在两年以上,而这期间,不仅患者的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还经常留下生命遗憾。
“捐献器官就是延续自己生命!”肖院长呼吁全社会都来支持器官移植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