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艾滋病媒体如何承担责任?
2008-04-06

 “这一年来,很少有人用真名进行艾滋病检测或咨询。”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一位负责人眉头紧锁。从今年1月1日起,云南省的艾滋病检测开始实行实名制,以加强行为干预措施,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享受国家的“四免一关怀”政策。

    但是,由于害怕受歧视,不少感染者或患者仍然采用的是匿名方式,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无法及时与被确诊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人取得联系。

    “媒体和公众的道德评判与歧视,比疾病本身更难让人承受。艾滋病患者们宁可不要这些关怀。”这位负责人说。

    媒体态度:云南和河南不一样

    新华社高级编辑熊蕾在多年对艾滋病报道的研究中看到,尽管媒体对艾滋病的报道发生了根本性的改观,开始呈现出职业特征,走上正确的轨道。但是,“目前媒体在对艾滋病的报道上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歧视。”

    在研究中她发现了一个被大家忽略的事实:尽管云南是国内最早发现艾滋病感染者的地区,但是,艾滋病问题真正被媒体和公众关注,是从河南开始的,而不是云南。

    2000年1月18日,《河南科技报》记者张继承在《华西都市报》发表报道《河南农村怪病惊动政府高层》,这是新闻媒体首次揭露被称为“血祸”的河南因卖血导致大规模艾滋病感染的事件,该报道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一些有影响力的媒体,开始对河南疫情跟进报道,并由此带来了国家在艾滋病防治政策上的一系列变化。

    “事实上,在河南暴发血源性艾滋病感染之前,云南就有了成批感染艾滋病的群体,并且已经长达10年之久。然而在这10年里,我们的媒体,包括我本人在内,对云南的感染者、患者和疫情严重地区,没有做过或组织过一篇像对河南艾滋病问题那样有分量、有深度、有影响的报道。云南的感染者和患者绝大多数也是农民,而且少数民族居多,可是,在河南的艾滋病问题浮出水面之前,我们没有一篇报道是近距离地去写他们面对的问题和生存状态。”熊蕾说。

    “为什么同样是艾滋病感染者,媒体对云南和河南的态度却不一样呢?除了当时的新闻环境不容记者走得太近,并且很多记者对吸毒等社会问题还缺乏基本知识和认识外,很重要的一点,是媒体对两地的艾滋病感染者作出了道德评判:河南的感染者是卖血感染的,令人震惊和同情;而云南的感染者,是因为由于吸毒感染的,他们是咎由自取。”她说:“媒体作这样的道德评判很容易,但是,这种评判所引发的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歧视,却很难消除,并严重阻碍了艾滋病的防治工作。”

    艾滋病报道被妖魔化、娱乐化

    2006年12月9日,云南昭通市发生一起抢劫案,一名警察在追赶中被抢劫者用沾满鲜血的注射器刺伤,该抢劫者是一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关这一事件迅速被一些媒体和网站以“艾滋女劫匪用针管扎交警”、“艾滋病恶贼针袭交警”等为题报道和转载。

    “一个个案被放大,增加了公众对艾滋病的恐惧和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的歧视,把艾滋病妖魔化。”云南省药物依赖防治研究所所长李建华对这一报道深为不满,认为报道不仅有严重的歧视问题,同时也没有传达出正确的信息。因为,艾滋病病毒一旦离开人体,在直接的阳光下和一般的干燥环境下,几分钟后血液凝固就会死亡,用扎针的方式很难传播艾滋病病毒。

来源:公益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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