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百万妇女学法律 家庭平安促和谐”法制宣传行动日前在 “全国妇女法律宣传教育示范点”吴忠市东塔寺乡启动。据悉,为了配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妇联、司法部、普法办联合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安徽、海南、宁夏、新疆八省市自治区于同一天启动了这一妇女法制宣传行动。宁夏回族自治区妇联、司法厅、普法办联合命名了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塔桥村和金凤区北京中路锦绣苑社区、石嘴山市青山街道裕园社区、吴忠市东塔寺乡和金星镇,固原市彭阳县孟塬乡、中卫市滨河镇南关村为“宁夏妇女法律宣传教育示范点”,以此推动宁夏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掀起高潮。(记者 冯舒玲)
《宁夏网★宁夏日报》 2007年12月03日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