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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器官捐献者小易威的父亲非常认真地看着关于自己孩子的报道。图/陈勇) (8月25日,长沙市爱尔眼科七楼。陈忠华教授在讲述受捐献者的病情。) 红网8月27日讯(潇湘晨报实习生 黄英平 记者 刘少龙)本报8月23日报道了13岁男孩易威脑死亡后捐献多个器官,其家长的爱心举动却引发多方争议,有人称易威父母的行为是善心义举,也有人认为此举有违法律和伦理观念。
前日,中国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副主任委员、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器官移植研究院陈忠华教授和易威父母邻里一行人来到长沙市爱尔眼科医院与媒体见面,目的只为平息争议。
多数人肯定器官移植捐献 “关于器官捐献,我们必须明确两个关键词——自愿、无偿。”陈忠华教授一发言便亮出观点。他说,猜测“易威的父母是在卖孩子的器官”绝对是无知的。 “其实,今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就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所以这导致少数法律意识淡薄者的揣测。”陈忠华表示多数人对于器官移植捐献是肯定和赞扬的。
陈忠华教授在会上代表器官捐献组织为易威颁发了荣誉证书。现今,易威的两片眼角膜、心脏、肝脏和一对肾脏已经通过器官分流系统捐给6位患者,其中心脏分流在上海,由一位41岁的患者接受移植并在渐渐康复中,两片眼角膜则由两名17、18岁处于高考学习中的患者接受,他们将重见光明。 在全国范围内,陈忠华已经成功带领实施了自愿器官捐献57例,“现在网上已经有35页纸的自愿报名名单了”。 湖南器官捐赠组织工作亟需开展 2003年我省就出现了第一例脑死亡器官捐献者——一位名叫吴彦的妙龄少女,巧的是吴彦也是浏阳人。然而当时由于政策法规上的空白,最终吴彦只捐赠了眼角膜。而今天易威的多器官捐献才真正具有实质的意义。 当被问及全国器官捐献移植工作的进展时,陈忠华教授指出广东、广西是工作的集中开展地,那一带器官移植工作比较超前,民众意识也较为开放,湖南在这方面已经走在后面了。他希望能通过努力,在5—10年内使湖南民众充分认识器官捐献的意义。 “脑死亡者捐献器官合情合理” 陈教授说,脑死亡是一个纯医疗问题。虽然现在有80多个国家对脑死亡有相关的规定,但只有个别国家是通过法律形式确定的,我国现今脑死亡立法工作还处于医疗实践阶段。 有人评论“易威父母捐献孩子器官之举不一定合法”时,陈教授回答道:“脑死亡者捐献器官是合情合理的,并不违法,因为国家没有相应的法律和法规规定,按照国际的标准在做,并没有违反哪一条法律法规。国务院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也没有对此进行禁止。” [对话] 相信时间会冲淡一切
从最初的不相信孩子离开而进行竭力抢救到转而万念俱灰确定孩子已亡,再到决心捐献孩子器官让其“重获新生”,继而遭人误解骂其狠心,易威父母承受了多少痛楚。面对记者时,他们表示“我们不愿再理会了,相信时间会冲淡一切”。 记者:你们是同时知道易威已经去了吗? 易桂义(父):8月2日上午孩子出的事,中午送去浏阳医院就说瞳孔扩张了,发烧,血压高,下午就转去省儿童医院,晚上医生就说孩子脑死亡救不活了,但是没有告诉他妈妈,只说孩子晕过去了。 宋长庚(热心人):他(易)一个人半夜在医院门口哭了半个多小时。 朱志金(母):我们不死心,看着孩子好像就是睡着了一样,就往湘雅医院转,做了脑部CT,结果拿到了病危通知书,这些我都不知道,他们都瞒着我。 宋长庚:她(朱)3号晚上就回老家了,去庙里拜佛保佑威威,镇上离庙有七八里路,她一直跪在庙里,说等威威醒了才回去,一直跪了一个多小时,是我把他劝回去的。 易桂义:我们在尽力挽救威威,即使倾家荡产也无所谓,我们就这个孩子,他就是我们全家唯一的希望,但就这样一下子去了……我们不愿再理会那些争议,相信时间会冲淡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