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体器官捐赠遭遇“盲区”
2007-08-15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广西人体器官捐赠遭遇“盲区” 5家医院可移植器官

“我苦苦等待了3年,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肾源,我不知道以后自己会怎样?”“你们的报道做得很好。但是我们想捐赠器官,却根本找不到受理人体器官捐赠的地方。”这两天,本报“关注人体器官捐献”系列报道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尿毒症患者梁女士和想捐赠器官的南宁市民黄春晓都向记者道出了各自的苦恼。

据悉,目前,广西可以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院有5家,但是却没有专门接受志愿者捐赠活体器官或遗体的部门或者机构。这导致一方面是许多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等不到器官进行移植;另一方面,是想捐赠器官的市民却无法捐赠。

患者苦等肾源3年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明秀东路北一里,见到了刚从广西民族医院做透析回来的梁女士。今年35岁的梁女士是在2004年3月底发现自己患上尿毒症的,发现病情时已是中期。

当年6月,她的病情出现了恶化,她曾有一次昏迷长达9天,最后才苏醒过来。说到此处,一旁的梁女士的母亲不禁哽咽起来。梁女士也十分感慨:“我以为我醒不过来了!但是我不想就这么死去,孩子还那么小,为我哭坏眼睛的母亲需要人照顾。”于是,她想到了换肾,但是苦等了3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肾源。

由于不能换肾,现在梁女士每个星期都要做两次血透,每次花费300元,还要买些药品、营养品,虽然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大半,但一年下来仅透析费用也要花费1万多元。她说:“我这病不能劳累,不仅帮不上家里的忙,还要家人来照顾。如果换了肾,恢复了健康人的生活,我就不用拖累家人了。”

在广西,每年像梁女士这样等待肾移植的患者至少有几千人,但是人体器官捐赠较少,有的患者一等就是几年。“希望有更多像覃家兄妹的人,捐赠一肝两肾可就救了3个人啊!他们可真不容易!”梁女士说。

“不知去哪里捐器官”

一方面是患者苦苦寻找器官,另一方面想捐赠器官的人却无法捐赠。

南宁市民黄春晓告诉记者,她和爱人都非常热衷公益事业,两人都常年坚持献血。因为每年献血比较多,爱人还得过各种奖项。几年前,夫妇俩开始关注人体器官捐献。想想如果哪一天有什么意外,或自己去世时,器官还能救治他人。

于是,夫妻俩到南宁市各大医院咨询,就是想能找到个受理人体器官捐献的地方。可让夫妇俩失望的是,找遍了南宁市各大医院,却没有一家医院愿意受理人体器官捐献。

“我有很多朋友也想捐献器官,可大家都苦于捐献无门,只能作罢。希望能通过你们的报道,为我们牵线搭桥,实现这个愿望。”黄春晓说。

器官移植存在“盲点”

今年3月21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并于5月1日实施。该条例主要是规范能够开展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的行为,虽然条例第二章专门对人体器官捐献制定了细则,但只是说明了捐献者的条件和范围,对如何捐献没有明确的说明。

瑞康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的高宏君博士说,捐献器官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有热情想捐就捐了。人体器官移植目前还有很多法律法规上的盲点,《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主要是规范医院的行为,而人体器官移植涉及的领域很广,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记者从广西红十字会了解到,每年都有一些人拨通红十字会的电话,说想捐献器官。自治区红十字会办公室的黄吉宁说,对前来咨询要求捐献人体器官的群众,红十字会都做了登记,当做资料。

但是,想捐献人体器官人员的资料并不向有能力开展器官移植的医院提供,原因是广西还没有《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实施细则。只能等到立法后,明确了职能,才能向有关医院提供这类信息。

黄吉宁说,目前在上海、深圳等地已出台了地方法规,红十字会是作为第三方进行介绍、监督器官移植的。

5家医院可移植器官

对于如何捐献器官的问题,记者昨日询问了自治区卫生厅多个部门的负责人,结果都以不好说为由拒绝了采访。但各负责人又都表示,人体器官移植只能是越来越规范,以后没有资质的医院是严禁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

据介绍,日前,经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审核指定,广西有5家医院可以开展人体器官移植。

第一批通过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审核的医院是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移植项目是肝);解放军第一八一医院(移植项目是肾)、解放军第三○三医院(移植项目是肾)。

指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院为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移植项目是肾)、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移植项目是肾)、广西区人民医院(移植项目是心、肺)、解放军第三○三医院(移植项目是肝)。

建立奖励和救治机制

对于这样矛盾的现状,应该如何解决呢?著名的北京青年报记者张倩是国内最早关注人体器官捐赠的记者之一。昨日,针对人体器官移植的相关问题,她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时说了这样一个故事。

大约10年前,当时担任青年周末新闻部副主任的她被一件事深深地感动了。美国有一个4口之家去意大利旅游,不幸发生车祸,其中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伤势过重不幸去世。他的父母决定把他的器官捐赠出来,救了几个意大利小孩。这件事情当时轰动了世界,多个有名的电视台对此进行直播。当大家看着覆盖着美国和意大利国旗的小灵柩扶运回美国,许多人都被感动得流泪了。

“在这个世界上,在失去自己亲人的同时,还能想到别人,这才是真正的大爱!”张倩对记者说。为什么我国的人体器官捐赠那么少呢?

张倩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先后写出了《透过母爱的思索:活体肾移植等待立法》等备受关注的报道。

她认为,除开宗教以及脑死亡等还存在争论等原因的影响外,传统观念、奖励激励和救治机制的缺失、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没有明确是影响我国人体器官捐赠开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器官移植立法应考虑捐献者的利益,尤其是活体捐献,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考虑,社会应为其风险负责。如果在尽量改变传统观念和确定主管机构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奖励、激励和救治机制,在经济和精神上都给予捐赠者一定的援助或者补偿。这将有效地推进人体器官捐赠工作的开展。”张倩说。

据了解,在日本的一些医学院校,新入学的第一课就是到刻有遗体捐献者名字的碑林扫墓,以记住他们为医学事业所作的贡献。上解剖课前,师生还要佩戴白花以示对遗体的尊重。而上海等地曾设想为捐献者设立纪念林,最终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实现。

倒是南京市民为一位捐献者竖立了雕像。年轻护士于璐因车祸早逝,其父母捐献女儿的角膜和肝脏,救治了3个陌生的病人,市民自发为于璐雕造了一尊铜像,伫立于南京雨花台的功德园中。

新闻链接:我国应建立器官调配机制

目前,我国已成为第二大器官移植大国,器官移植水平也已经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中国器官移植领域多少还有些“缺规少矩”,中国没有建立器官移植病人的管理资料库,而只是在小范围内做调配。

尽管人们常常认为器官捐献与自愿原则不可分割,但一些医学专家认为,要提高器官捐献数量,必须采取半强制措施。

在美国,多数司机的驾照上都标有“器官捐献”的字样,一旦发生意外死亡,他们的器官将由专门的医学机构进行处理。

在新加坡,法律规定,没有公开声明死后不愿捐献器官者,就自动被视为是捐献者,其遗体器官就会成为捐献器官。

国外有比较完善和透明的器官分配体系。欧美国家有一个专门的、政府指定的机构或者委员会,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登记与调配,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器官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中国目前还没有类似机构和网络体系,器官分配公平性也存在问题。

专家建议,中国应借鉴国外经验,每一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或大城市都应建立一个统一的器官移植中心,按照申请先后、病情轻重、距离远近以及“国内优先”等原则,保证器官受植者机会平等。(据《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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