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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集团马桂英请求申冤 山东省邹城境内兖矿集团南屯煤矿马贵英请求申冤;请求各位网友把此贴广为传播. 兖矿集团总医院<胸外科>马贵英丈夫胡元根于2000年5月24日动手术,下来手术室就发烧.{院长刘红彬}主任高建国说发烧是组正常现象,不用处理,动完手术后,医护人员把引流管给拔了,胸腔里面有积水,高建国主任说不用抽,病人能吸收,从那以后烂了两个大洞.共计手术3次. 兖矿集团第二医院动手术时,张主任穿着"手术服"与杜新穿着"手术服"杨传明"穿着白大褂",总共四个大夫做手术,在做手术期间出来三个大夫,出来歇了36分钟,刀口始终烂着没合口.到2003年12月28日胡元根临死带着大窟窿去世的.共计动手术一次.{院长刘红彬} 济宁医学会鉴定手术说"烂窟窿"治的好,不属于医疗事故. 2004年11月21日马贵英提交与兖矿集团总医院,兖矿集团第二医院的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经审查同意受理,并将于5日内交济宁医学会进行鉴定,而济宁医学会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于2006年6月日才交给马贵英. 山东省医学会鉴定手术{烂窟窿}说治的好,不属于医疗事故. 我马贵英于2006年8月9日与兖矿总医院,兖矿集团第二医院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人民币3500元整>交与山东省医学会,而山东省医学会把我交款日期改为2007年1月11日才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人民币3500元整. 兖矿集团第二医院二年多时间里;多收费,乱收费,量血压每次100元总共多收了我三万多元人民币. 我曾经多次去北京,济南上访.都被兖矿信访部门截回,说是给我公正处理.但是直至今日每人为我申冤.在此我马贵英恳求社会上有正义的人们为我呼吁,为我申冤.马贵英跪求社会帮助!!! 我的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兖矿集团公司南屯煤矿方舟园小区4栋4单元1楼101号房.电话区号0537---5447310马桂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