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博客 > 高耀洁 > 日志 2007-07-05
中国艾滋病感染的特色
高耀洁
中国的艾滋病主要感染途径是经血液传播,多数人因贫困卖血或因遇疾病、手术输血感染的。造成艾滋病在中国流行和蔓延,这与国外有很大的不同。目前在艾滋病防治领域仍存在两大问题:
一、中国艾滋病传播的特色与“血祸”难禁之源
自1996年以来,我为了调查艾滋病真实情况,曾走访过十几个县,几十个乡镇,几百个乡村,见了几千名感染者和病人。大部分是卖血或输血传播感染艾滋病,少数是母婴传播和夫妻间传播。这些人大多生活在农村,文化水平很低,缺少防范意识。我并不否认吸毒传播或性传播是艾滋病的途径之一,但是、是次要的。2003年晚秋我对两广及云贵川边远地区进行过半个多月的暗访,那里也是单采血浆站,许多人感染艾滋病是“血祸”造成的。
自2006年5月下旬,我开始收集输血感染艾滋病的典型案例,到八月下旬,已收集到四十余例,其中不乏2000年以后输血感染艾滋病的病人,还有在北京医院手术输血感染艾滋病的儿童。
1997年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确规定实施无偿献血制度。从此,“血祸”逐渐由公开转入了地下。艾滋病不是河南专有的,更不是仅仅存在上蔡县文楼村等地,是全国性的问题。新华网2005年12月2日曾经报道,吉林省德惠市的宋某,一个艾滋病感染者,在2003年1月至2004年6月期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先后15次参加供给血库的卖血活动,造成至少21人感染了艾滋病。《公益时报》2005年11月30日报道,黑龙江北安农场医院非法采血导致至少19人感染艾滋病。而跨省卖血感染艾滋病的事例,也是数不胜数。其他如山西、陕西、甘肃、内蒙、安徽、山东、新疆等省市因卖血或输血发生了艾滋病大面积流行。
请看,2006年6月7日,有关报道“卖血老人和卫生官员的宝马” ——贵州省" 血浆经济"忧思录 夏泉
今年四月初,在贵阳市打工的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一位老乡向记者反映,他们那里一些五、六十岁老人利用别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冒名顶替,也加入到卖血行列中。此后一位曾在某个血液制品公司工作过的业内人员也告诉记者,虽然国家这几年三令五申,省卫生厅也组织多次检查和整顿,但一些单采血浆站仍然违规操作,存在降低供浆员标准、跨区采浆、频采、超采等违规违法行为,牟取暴利,且手法越来越隐蔽。记者从四月八日起半个多月,陆续调查了盘县、普定、罗甸、惠水、长顺、黄平……等十多个县的单采血浆站。
……
为什么“血祸”难以制止,其原因有三:
1,医院临床病人用血缺口太大,因此临时卖血、输血现象难以杜绝。特别是偏僻地区的医院,离血库比较远,运送和保存血液的经济和时间成本高,急诊需要用血时,医生就直接找卖血人员抽血,输给病人。如,吉林和黑龙江的输血感染艾滋病案件,都发生在2003、2004年。当然还有其他省市,均是病人遇到需要输血的情况,医生直接找卖血者抽血,不曾进行HIV抗体检查,造成血祸性艾滋灾难。对以往库存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血液和血液制品,未能得到彻底地清除。故在2006年2月,在某省城某大医院出现了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的老人,当家属提出质疑时,医院说:“我们用的是省中心血库的供血……”。
2,血液行业利润高昂。2004年11月,我在外省的非法血站现场目睹,卖血浆的活动时间是在夜里12点到次日6点进行的,农民卖出800cc血液才换来80元钱。医院的临床用血每100cc不低于100元。因此,有些人用尽各种方法,地下经营血站。有个姓莫的“血头”亲口给我说:“经营血站这门生意,老来钱(很挣钱)啊……” 据2003年9月20日《经济半小时》报道,河南、安徽两省交界处,发现跨省卖血。进一步说明了“血头”是不肯轻易放弃这门生意的。另一种情况,近年来医德缺失,为了牟取暴利,对不必要输血的病人,医生也说服他们输血,是为了得到回扣。如2005年8月23日和9月1日,两次输血小板的婴儿周枫林(2004年10月22日出生)而感染艾滋病,于2006年6月9日死亡,他来到这个世界上只生存了十九个多月,见照片。
3,义务献血者,许多地方出现了冒名顶替现象。我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许多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对献血没有正确认识,担心献血影响自己的身体健康。因此,他们出钱找一些农民工或流动人员,未经体检冒名顶替参加义务献血。如某中医院的两个大夫不愿参加单位组织的义务献血,临时找了两个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打工妹,顶替她们献血,所幸的是被血库工作人员发现,没有造成恶果。而像这样的事情,是否仅此一起?谁也不知道类似事件会有多少。
二、 欲发艾滋财者众多,令人担忧:(下文另有叙述)
为什么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究其原因是道德缺失,对艾滋病如此蔓延下去的严重后果缺少正确认识。故不能正视艾滋病流行的真实情况,封闭民众正常的知情权力,只知赚钱致富,又造成对艾滋病病人、感染者及家属的歧视和敌视,促成他们的叛逆心理或过激行为,影响社会治安的稳定,令人担忧。
1,目前,我国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一方面力度非常不够,特别是基层农村地区,严重缺少艾滋病防治的资料。另一方面大量的宣传过分强调吸毒传播、性传播和避孕套的功能,而不能实事求是地告诉大家血液传播的真相。使病人认为艾滋病是“丑病”、“脏病”而不敢公开身份,到处流浪。现在郑州有些卖水果的、卖小吃的、卖菜的、打扫卫生的,就是怕歧视而逃出来的艾滋病感染者或家属,我都认识他们。更可怕的是不少人对艾滋病的传播漠不关心,你要问他艾滋病知识,他很不耐烦地说“我不嫖娼,我不卖淫,我不吸毒,我不会感染艾滋病”。如此下去,对控制艾滋病的传播起了负面作用。
2,艾滋病人因受歧视或敌视,而出现了仇视、报复社会的现象。如平舆县的李志星,全家因为卖血感染艾滋病。他在一个早晨杀死8人重伤1人后自杀。李志星杀人的原因,是被发现感染艾滋病后,受到村民的歧视、排挤和孤立,心里积怨得不到排解,杀人是变态的发泄。另外,还有些艾滋病病人、感染者或家属,心中怨恨,有人“扎艾滋针”报复社会。“碰瓷”、劫车、偷盗、打架、敲诈无辜者等扰乱社会治安现象,在不少地方发生。
3,关于艾滋病造成的孤儿问题,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大量的孤儿出现了,孩子们的生存、心理、教育等谁能全面来管?几个孤儿院能解决问题吗?福利院不是最好的方式,虽然家庭助养是有利于儿童成长的方式,但执行起来也是困难重重,不少人甚至在“孤儿”身上大做文章,发不义之财。
综上所述,中国艾滋病防治领域最主要是血液传播艾滋病的问题,血液传播途径不能断绝,艾滋病病人继续增多,种种社会问题就会日渐增多,还有经济的损失,老人和孤儿生活的困难。天呀!谁能解决得了!希望大家做艾滋病工作,从根源上来研究、来解决,重视血液传播艾滋病的问题,才能杜绝艾滋病悲剧的继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