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尊严?小题大作?
2007-07-03

“笨死了”、“都笨成这样了你还活着干吗”——老师这样脱口而出的辱骂词句,曾是许多孩子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从今年6月1日起,如果老师再这样骂学生,将是一种违法行为,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

  新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6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中第20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详情请阅6月5日本报B02版《老师辱骂学生可追究刑事责任》一文)。

  老师辱骂学生可追究刑事责任,您如何看?

  老师,请您俯下身来

  俗语云:良言一句三春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对此,我是深有感受的。

  话说几年前,我们单位组织大家学习太极拳。我认为自己的体育天赋不错,从小学到大学,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跑步、跳高、跳远……什么都能来几下,比赛时在不少项目中还是“绝对主力”,并多次获奖,因此,我自信能学好太极拳。没想到,学了两三次以后,有一天,那位年纪一把的教练突然当着大家的面对我说:这么多人中你是最笨的!想想,一个自视“体育天赋不错”的人被人如此当众“羞辱”,心里是什么滋味!我当即就掉头走了,从此再也没回去。后来,我寻思了一下教练那样说我的原因:可能是我原来所参与的都是“快节奏”的运动,现在转学这“软绵绵”的太极拳,肢体节奏一时适应不了,因此“掉队”了。但不管怎样,你教练也不能用那样的语言奚落人家呀!

  这件事对我的“刺激”很大,乃至几年过去,我至今还记忆犹新。我想,一个经历过风雨、见过些世面的成年人对那些话尚且如此“敏感”,何况是心灵更加脆弱的未成年人呢?我国新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老师不能对学生说“笨死了”、“都笨成这样了你还活着干吗”之类的话,否则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我认为这是十分切合实际又具有远见的做法,每个人都应该拥护、践行。

  这个世界,没有十全十美的孩子,每个孩子的身上,不是有这样的缺点,就是有那样的不足,正因为如此,教育才显得重要非凡,成“千秋大事”。学校是陶冶情操的圣地,作为“修枝剪叶”的园丁,面对有缺点的孩子,老师应该俯下身来,像慈爱的父母一样,细心、耐心、春风化雨般地引导他们、修正他们、扶植他们。在很多孩子的心中,老师的话就像“圣旨”,他们是非常非常在意的,如果老师随意辱骂他们,那阴影,可想而知,严重的,甚至可能影响孩子的一生。

  当然,作为家长,我们也要充分理解老师“恨铁不成钢”的心情,以及在这种心情左右下说出的一些不太恰当的话,不要动不动就去“告”老师,跟老师“打官司”,而是要多跟老师沟通,一起想办法来解决问题。事实上,没几个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学生身心健康、长成栋梁才的,我们应“可怜天下教师心”! (晓霞)

  这是对“为人师表”

  最朴素的维护

  “老师辱骂学生,最高可判刑”的规定近日出台了,我想,这是对于“为人师表”这4个字最朴素的规定和维护了,所以我举双手赞成。

  老师,传道授业者也。就是说,老师不仅要传授知识,还要教授学生如何做人,而在做人当中,最重要的是要做一个有人格、有尊严的人。如果老师动不动就责备学生,甚至以粗鲁的字眼辱骂学生,为学生者,如何能从老师那里学到做人之道,如何懂得尊重别人、尊重自己?

  此外,老师辱骂学生,更不容忽视的是会伤害孩子的心灵,让他们失去自信,带来难以弥补的后果,甚至影响其一生。老师在愤怒的时候经常会脱口而出这样的字眼:你笨死了!还有脸活着?这在老师看来似乎很普通平常的一句话,实际上就像一记皮鞭抽打在孩子稚嫩的心灵上。我记得小的时候,我的数学成绩一度不怎么好。一次,我无论如何也不会解一道题,当时的数学老师只是嘟囔一句:真是笨死了!我听了以后,真的想找条地缝钻进去,并从此特别害怕这位数学老师,更害怕上数学课了。后来,我上了高中,我的班主任总是鼓励我,还让我参加奥林匹克数学辅导班。在这样的鼓励中,我渐渐地不害怕数学,数学成绩也越来越好了。

  可以说,老师,几乎是每个人的生命中无法绕过去的一个重要人物。老师的一言一行都会对我们的一生产生重大的影响。对老师这样的规定,不仅是职业要求使然,我想,更是呵护人的生命所必须。(小云)

  谁来维护教师的人格尊严

  在结束10多年的求学生涯后,笔者曾做过七八年的中学教师,对校园生活比较了解,对师生关系、师生矛盾等问题的处理也深有感触。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深入开展,我国的中小学教育在数量上突飞猛进,在质量上也有所提高,但同时也涌现出不少问题,例如:学生素质参差不齐;“问题学生”层出不穷;教师压力大、负荷重,有苦难言;师生矛盾时有发生;恶性事件彼伏此起。不可否认,教师辱骂、体罚、殴打学生的事件时有听闻,但学生辱骂、殴打教师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具体事件,媒体报道过不少,笔者不想在此枚举,但我们应清楚,师生关系的恶化、师生纠纷的升级足以引起全社会的警醒。

  事实上,对调皮的学生,教师的威信得靠严厉才能树立起来,而和风细雨般的教育,其作用往往微乎其微。教师之所以会辱骂、体罚学生,往往是迫不得已,恨铁不成钢,甚至是委屈与怨气的暴发。试想,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升学率、流动率、获奖人数等数据和指标,如紧箍咒一样,死死地套在教师头上,上面是学校领导的层层加码,下面是调皮学生的我行我素,教师成了易碎易烂的“夹心饼干”。素质教育的口号已喊了多年,但应试教育的压力仍未从教师身上撤退,“宽进严出”的义务教育令教师们苦不堪言。学生不能骂、不能打、不能开除,差的要教好,好的要更好,在这种“上压下阻”的处境中,教师成了新生的弱势群体,很多时候,不是学生怕教师,反而是教师怕学生。

  从法律上禁止教师辱骂、体罚、殴打学生,尽管有依有据,但学生辱骂、殴打教师又该当何论呢?谁来保障教师的人身权利?谁来维护教师的人格尊严呢?笔者认为,这也是立法及其他相关部门急需考虑的问题。 (晓舟)

  不要小题大作

  老师骂学生固然不对,但我想,他们这样做大多也是出于好心,是为了教育好学生,这样去追究人家的刑事责任,有点小题大作。

  其实在中国,老师体罚或者骂学生已经有悠久的历史了,古代似乎更甚。老师还发明了专门用来惩罚学生的“武器”——教鞭,或者叫戒尺,但是,老师这些惩罚手段,无疑是想叫学生用心读书而已,能说老师安了坏心眼么?相反,这种做法是教学严谨的表现。中国古代出了很多伟大思想家,与这种“教鞭文化”不无关系。当然,“教鞭文化”是让学生好好学习,端正学习态度,并不是以惩罚为目的,它只是一种手段而已。

  现在有的老师对学生拳脚相加,这当然不对,当然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并不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所唯一规定的,《刑法》也能适用,但大多数老师还是好的,不能因为个别人的行为就出一条法律规定,并把这种规定扩大化。

  治标还需治本,想改变老师体罚辱骂学生这种现象,就要改变教育体制,推行素质教育,只要一切不是围绕着考试进行,那就好办! (李小龙)

  我也说几句

  ●希望在制定《保护法》的同时,也应给学校、老师多点权力,才能教育好学生。(黄宇文)

  ●教师对犯错的学生发脾气、不问青红皂白地挖苦训斥学生,非但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伤害了师生的感情,对教师身心健康也十分不利。其危害可说是两败俱伤,既伤害了学生也损害了教师自己,犹如一把“双刃剑”。  (黎瑞华)

  ●社会上一味都是把学生的地位放在首位,以至于教师得不到应该有的尊重,因此有部分学生根本不把教师放在眼里,认为学生才是教育的“主体”。教师对学生言语过重就要追究责任,那学生对教师不尊重又该如何呢? (江门新闻网网友)

  ●当教师,是一个多么神圣的职业,我们作学生的应该要感激老师呀,老师偶尔有脏话也是没大错的,毕竟老师也是人啊!  (江门新闻网网友:LISA)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教师只有教育好他们的义务,而没有体罚、伤害和污辱他们人身、人格的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条文,虽然标明专指教师而言,但这并非意味着,不当教师的人就可以随意体罚和污辱学生,特别是有些父母,把子女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把打骂子女看成是家长享受的权利。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误的。 (卓世明)

  ●今后老师辱骂学生有法可依了,草案规定,学校的教职工若违反上述规定,将由其所在的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大有裨益。 (江门新闻网网友:余志成)

  ●学生懂法用法保护自己也是好事,但是如果学生动不动就把教师批评的话语、斥责的话语看做为辱骂,以为老师犯罪了,那学生怎么接受教育呢?特别是有些聪明又捣蛋的学生,当受到批评,不顾教师的用心良苦,只想到自己面子不好过,会不会小题大做呢?某些公然在课堂上与老师顶撞的学生,我们怎么教育他们?如果一味强调可能被批评或被“辱骂”的学生的权利,势必会损害其他大部分学生的受教育权利,那谁该为我们大部分学生买单,为老师买单呢?! (江门新闻网网友:惠爱)

  ●我相信老师大都是为学生好的。教育学生的方法不一定是同样的。一味对学生说好话是不行的,适当的“狠话”也是对学生的教育,这样的规定只会挫伤教师教育的积极性。  (江门新闻网网友:展昭)

  ●如今当老师也不轻松,除了学生难教之外,还要承受各方面的压力,追求升学率这一应试教育枷锁压得老师喘不过气,还有各种名目的考试、考核和竞争上岗。所以,社会各界应对老师采取宽容的态度,多配合,少指责,为老师施教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来源: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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