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沧州市南陈屯乡大王庄村72岁的农民息锦堂,在市红十字会办理了捐献遗体的手续,并郑重地在公证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子。
一个72岁“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一个“只上了三年半学堂”的高龄老人,竟然无偿、自愿捐献遗体,他的这一崇高行为足以让每一个仍心无此念的人感到汗颜。息锦堂老人的行为,再一次向我们表明,生命属于自己,更属于人类,捐献遗体不仅是一种义举,更是让自己生命得以灿烂延续的好方式。
入土为安,目前仍是中国绝大部分农村人的传统观念。在他们看来,人在世上辛苦了几十年,死后应要保留全尸,此外还应举行一个隆重的土葬仪式来表明生命的终结,以使灵魂得以的安息,儿孙们也能有个可以祭祀和参拜的地方。其实,这是一种落后的思想观念。一个人在死后能把一些有用的器官留给他人,或作为医学研究、病理探讨的标本,这才是我们对生命的正确解读。
对于无偿、自愿捐献遗体的崇高行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早就倡导过。上世纪80年代,杨尚昆、胡乔木等20多位老同志就倡议把遗体捐献给医学界利用,90年代,邓小平同志更是身体力行,把角膜捐献给了人类光明康复工程。而据国家红十字会公布的数字,目前,我国自愿捐献遗体或器官的捐献者不足10万,但仅眼角膜需求一项就高达4000多万人。如此庞大的遗体和器官捐献空缺,如此沉重的人文关怀困境,再徒然面对每年被掩埋或化为灰烬的遗体,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
印度诗人泰戈尔说过:生命赐给我们,我们必须奉献于生命,才能获得重生。选择百年之后正确对待自己的遗体,既能让我们的生命以一种新的方式得到灿烂延伸,又能促进社会的文明发展,更是对生命的一次了然超越,意义非凡!
来源:沧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