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农民工的孩子在玩耍

虽然调查情况表明:江门儿童的家庭教育良好,性别较为平等,
但是从这名外来农民工孩子就可看出,农民工的儿童家庭教育与性别平等还是个突出的问题。
今年初,由全国妇联主持的2006—2010年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新的合作周期中的一个重要项目“家庭教育与性别平等”国际项目广东省启动仪式暨培训会在我市举行。广东省是该项目全国8个试点地区之一,而我市又是广东省唯一的项目试点城市。这一项目是怎样产生的?旨在应对哪些问题,有何重要意义?目前这一项目在我市进展情况如何?日前,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市妇联主席寸迎新。
记者:“家庭教育与性别平等”项目是怎样产生的?
寸迎新:首先,我们应该知道,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是人类共同的希望。儿童的生存发展不仅仅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人类的进步,还关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和切身利益。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儿童和儿童事业的发展,早于1991年签署了保护儿童权利的国际公约,成为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并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制定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等促进儿童发展的国家行动计划。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接纳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有权发展自身的全部潜力,免受饥饿、忽视和虐待”,强调“家长和家庭在保证每个儿童茁壮成长并最大限度地发展能力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群体,作为家庭所有成员、特别是儿童生长和幸福的自然环境”。这反映了有关儿童的新型理念:儿童不是父母的财产,也不是无助的慈善对象。他们是人,是独立的个体,是家庭和社会的成员,享有与其年龄以及发育阶段相适应的权利和责任。
多年来,我国在提高儿童地位和维护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方面取得了非凡成就,但随着我国处在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转型期,这一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和挑战。比如,近年来,家庭的结构日趋小型化,家庭的条件和家长对儿童的要求和期望发生了巨变,儿童之间的差异进一步加剧,男童女童社会性别不平等,出生性别比偏高;儿童伤害发生率和针对儿童的暴力不断增加,艾滋病的威胁加大,离婚率上升,单亲家庭增多,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生存发展现状令人担忧。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和关注社会转型期儿童发展中的问题,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目标要求,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新周期合作的“家庭教育与性别平等”项目,由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具体执行,就是借助儿基会可以运筹全球先进技术与理念优势,探索解决这些关键问题的方法。利用其资源作为“种子”,在天津、黑龙江、上海、河南、广东、广西、陕西、宁夏8个地区开展具有创新性的试验性项目,并将这种试验项目的成果和经验及时总结,使其成功的模式能够应用推广到全国其他地区。这是中国的需求与联合国儿基会所关注的领域相结合的一个体现。
记者:开展“家庭教育与性别平等”项目有何重要意义?主要目标是什么?
寸迎新:这个项目旨在应对儿童权利和性别平等问题,而这正是人类发展最根本的问题之一。项目的设计,在中国向市场经济快速转型时期,以人为本,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儿童优先”原则从国际社会倡导以及中国政府的承诺,走向人民群众的家庭生活实践,以家庭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意义非凡。《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儿童发展和保护标准和原则只有在得到包括家庭、学校、为儿童服务的机构、社区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在内的所有成员的尊重时才能得以实现。实施“家庭教育与性别平等”项目,就是为了面向社会、面向家长宣传儿童权利和性别平等原则,传播家庭教育先进理念和科学知识,帮助家长树立尊重儿童、保护儿童、儿童优先的观念,平等地对待、关爱和教育儿童,在家庭中尊重和保护儿童的权利,帮助儿童了解和行使自己的权利,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同时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探索新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促进家庭教育长效机制的建设,推动项目地区乃至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
记者:家庭教育在儿童权利的保护方面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寸迎新:实际上,家庭正处于关爱、教育和保护儿童的最前沿,因此《儿童权利公约》清晰地指出家长在养育儿童方面扮演着最为重要的角色。公约倡导家长“以符合儿童不同阶段接受能力的方式”处理儿童权利问题。针对三岁、九岁或十六岁的儿童,家长跟孩子讨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方式,或训练方法应有所不同。家长需要学习并掌握技巧才能很好地养育和监护子女。而同时,从把儿童培养成为有创造力的社会合格人才这一角度来看,对家长教育的投入是低成本高效率的。应对社会转型期儿童发展中的问题,家庭教育是一个重要渠道,借此可以提高家长的养育观念和技巧并使儿童权利和性别平等的价值观更受尊重。而良好的家庭教育更有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减少未成年人的犯罪。
记者:我们看到,这个项目中强调的另一个原则是性别平等,我们为什么要强调性别平等?
寸迎新:项目强调的性别平等原则是延续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儿基会上一个周期合作的女童项目。联合国儿基会2005年《教育上的性别成就与进展报告》中有这样一句话:一个国家不会把一支一半队员尚未准备好的足球队送往世界杯足球赛,然而,很多国家却打算在一半人口未获平等、发展滞后、准备不足时,许诺实现人类社会最伟大的发展。教育上的性别平等是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实现的基石,必须要在其他目标达到之前十年实现。我们认为,性别不平等是建设和谐社会最大的障碍之一,对社会的未来发展隐埋着极不安定的因素,会助长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分化。性别平等教育从家庭教育开始,努力促进性别平等的发展无论家庭生活领域或社会公共领域都将给人类带来无限回报。
记者:目前这一项目在我市开展情况如何?
寸迎新:我市是这一项目在广东的唯一试点城市。我们已确定蓬江区为本项目的一级试点;江海、新会、台山、开平、恩平、鹤山6个市(区)将分设项目二级试点。目前我们正在编制《广东省江门市家庭教育与性别平等项目五年规划》方案,该方案将提交给联合国儿基会最后通过。近期,我市将在全国妇联和联合国儿基会的具体设计直接指导下,配合做好项目基线调查,对一级试点区——蓬江区的家庭教育与性别平等现状以及社区公共服务资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进一步完善项目规划,策划项目宣传,组建项目团队,开展项目培训,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希望社会各界关注参与。 (王亚方 李艳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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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中的儿童权利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在序言中特别提到:为了充分而和谐地发展其个性,儿童应该在家庭环境里,在幸福、爱抚和理解的气氛中成长。第9条、第10条和第20条都规定了儿童有与家庭团聚或与家人联系的权利,父母必须履行监护责任,除非违反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等。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为家庭保护,强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要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等。
下列问题将有助于我们发现家庭中儿童权利的线索:
* 父母是否能尊重孩子?
* 父母是否执行监护人的责任,教育孩子,并能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什么是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当父母协议或诉讼离婚处理财产和抚养子女纠纷时,是否能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原则?人民法院是否能听到儿童的意见?
* 调查少女怀孕的事实,她们是怎样处理的呢?她们的家庭或朋友怎样对待她们呢?有人帮助她们吗?有人歧视她们吗?
* 当女孩不幸被性骚扰或遭受性暴力后,家庭是否歧视她们?家庭能够提供什么样的帮助?
* 当父母必须与孩子分离的时候,可以不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的感情。孩子知道如何与父母联系的方法吗?
* 当父母离婚后,子女随一方生活,他或她是否可以看到另一方?
* 父母打孩子吗?孩子对此是什么样的反应?孩子们的朋友是如何反应?
* 父母不经孩子同意,随意翻看孩子的通信和日记吗?
* 关于孩子的升学、上特长班、选择文娱活动等问题,父母经常听取孩子的意见吗?
来源:江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