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筹建艾滋罪犯监狱
2007-05-16

  据了解,有些艾滋病人,尤其是吸毒所致的患者,往往在感染之后,又因毒瘾难耐而屡屡作案,陷入犯罪、被抓、关押、释放、犯罪的恶性循环,该减少他们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医院:艾滋病重在防范

  省艾滋病治疗专家库成员之一、南昌大学一附医院传染病科主任医师

  邬小萍认为,现在,没有完全治愈艾滋病的药物,对艾滋病重在防范,而不是治疗,全社会应该筑起防范的大堤,另外相应部门应该对从事娱乐行业的性工作者每年进行培训教育和免费体检等服务。同样,对于艾滋病患者的犯罪行为,也应重在防范。

  防疫站:主动检查者极少

  据统计,全国艾滋病感染者总数达到65万人,而登记在案的只有15万人,50万人隐匿于社会。

  省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江西全球艾滋基金项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卢某告诉记者,艾滋病人一般很少主动到医院或者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检查。戒毒所通常要求强制进行艾滋病检查,性服务机构在业主的号召下艾滋病检查推行起来也比较容易些,现在在案登记的大多是来源于这两个部分。

  对于登记在案的艾滋病感染者,防疫部门通常会提供咨询与部分免费治疗,而没有登记的,则很难办。

  卢某还表示,社会对艾滋病人仍存偏见。事实上,有些艾滋病人很无辜,我们不应指责他们,而是行动起来,关心他们。如果艾滋病患者作案了,应建立一所专门的监狱来关押治疗。

  监狱:正筹建专门监狱

  江西省洪城监狱鲁明启副主任认为,现在我省还没有建立专门用于关押艾滋病罪犯的监狱,为了避免对其他犯罪人员造成伤害,监狱管理机关通常对艾滋病人进行隔离,提供单独的活动空间。不过,鲁副主任告诉记者,我省正在筹建专门关押艾滋病罪犯的监狱。

  因为艾滋病还没有特别疗效的药物,所以患病者通常也抱有悲观厌世的心态,往往容易走极端,在管理过程中,民警的工作自然要多加注意与防范。

  现在,没有专门针对艾滋病人的法律。鲁副主任表示,大家都知道,艾滋病对社会造成危害,但是,艾滋病人也有人身自由,他们没有犯罪,通常也不能对他们实行监禁。如果从减少社会危害的角度讲,应该从法律上确认对艾滋病人实行监管,建立集监管与治疗于一体的基地,这样可以减少艾滋病患者给社会造成的危害。

  公安:执法处理都很难

  南昌市公安局一名姓胡的工作人员认为,吸毒的艾滋病人因为没有生活来源而实行偷盗,他们脸上没有贴上标签,因作案突然,给公安人员执法带来一定危险。南昌市东湖区就曾发生艾滋病人伤害办案人员的事情。

  艾滋病嫌疑人被抓之后,又出现一个处置难的问题,比如案情不是很重大,被关后的艾滋病人有看病的权利,这样对他们的惩治也就不了了之。

  看来,对于艾滋病人的管理及对艾滋罪犯的处置,不全是警方一家的问题,这无疑涉及社会、医疗保障、司法等多个方面。

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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