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爱心系百姓的普通基层民警
傍晚,当夕阳抹红了山峰,坐落在永新县城三湾路边的一栋普通居民楼常常萦绕着悠扬的二胡声,人们想不到的是,这悠扬的琴声来自一个年过半百的敦厚男子——永新县公安局办公室信访员兼档案员吴安华。
群众心里有把尺
2005年5月的一天中午,老吴正准备下班时,一位农民模样的中年男子,跌跌撞撞地走进局信访接待室。原来,这位男子叫王某,家住在离县城60多里外的三湾乡一个小村庄。他反映,就在前天晚上,本村的汪某偷了他家承包山上的竹子,而村干部和林业派出所的民警却不管,任他磨破嘴皮愣是没把他的竹子要回来,眼见山上竹子保不住,他只有进城来局控告。
问明事实后,王某急着赶回去,老吴用摩托车将王某送到汽车站,又给他买了回家的车票。当日,老吴就到森林公安分局向该分局长汇报,龚局长非常重视,第二天就派治安股民警进村,很快摸清了汪某等村民擅自上山砍伐毛竹的违法事实。此后,森林分局依法处理了盗伐毛竹的村民。
近几年来,老吴为来访者购买回程车票是常有的事,当同事问他自己有没有一个祥细的数字时,他笑着说:“也许群众心里有把尺吧……”
不能让群众空跑一趟
常年接待群众来访经常会遇到对公安政法部门分工情况模糊而“走错门”的人,老吴的态度是:“我能办到的事,能办到哪里尽努力办到哪里,不能让来访群众空跑一趟”。
2005年盛夏的一天,年近六旬的怀忠左坊农妇曾某,一大早就赶到县公安局信访室,一进门就跪在地上。老吴当即把她扶到沙发上,递上一杯热茶,说:“有什么话你就慢慢说,不要窝在心里。”原来一年前,本村村民左某(患间隙神精病)突然怒气冲冲闯入她家,捉走她养的两只大母鸡不说,不用拳殴打她本人,由于受伤又受了惊吓,时常精神恍惚,弄得作了不田,种不了地,生活很困难。曾为此四处奔走告状,而该左的家人则扬言自家“上边有人有门路”百般进行阻挠。
左某精神病发作“失态”,给曾某造成了家庭经济困难,法律应该还曾某一个公道。老吴对此案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认为左某由于精神病发作,私闯民宅,殴打无辜,其行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但鉴于本人是精神病,家人有看护责任,理应赔偿。于是老吴依照法律规定带当事人到隔壁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来经过法定程序,对方家属已赔偿曾某经济损失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