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心愿 希望城市的课堂没“门槛”
张兰来自临洮,10年前她和丈夫结婚后来到兰州,丈夫是普通的建筑工人,她在工地上给民工做饭。当时两个人的工资加起来只有 600元,日子虽然紧巴一点,但两个人恩爱和睦。第二年,张兰的女儿文文降生了,为了赚钱度日,张兰向朋友借了1万元开了一个啤酒摊。之后,张兰又开了一家烤肉店。日子逐年好起来,孩子也慢慢长大了。看到城里的孩子都进幼儿园,张兰也给女儿报了名。但从女儿真正入学的第一天起,张兰就意识到农民工的孩子永远不可能和城里的孩子一样享受公平待遇。首先是好多学校不要,后来好不容易托人送礼进了一家学校,但学校称每年要收数百元的借读费。张兰告诉记者,即使再苦再累都不要紧,她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和城市孩子一样平等地享受义务教育。
2 心愿 好想能有几天探亲假
王莉今年39岁,清水县人。丈夫因为车祸失去劳动能力,为了挣钱供孩子上学,她去年过完年就来到兰州打工,在老乡的帮助下,她被一家物业公司聘为清洁工,月薪 400元。今年春节公司要她值班,她听说可以发双倍工资,所以什么都没说就爽快地答应了,可她至今已经有一年多时间没见到儿子了。为了能经常看到儿子,王莉把儿子的照片贴在床头上,这样每天睡觉的时候就能看一会儿。记者调查发现,在很多进城务工女性中,有三成多是已婚女性,为了养家糊口,她们放弃了对儿女的照顾和与丈夫的温馨生活,可是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远在老家的父母、孩子和丈夫。说起心愿,很多女工说要是公司能给她们几天探亲假,那该多好!
3 心愿 梦想在城里有个家
26岁的陈娟来自张掖农村,和别的进城务工女性略有不同,陈娟有一张中专文凭,再加上她天生丽质、聪明伶俐,所以找份工作对陈娟并不是件难事。陈娟在兰州已经生活了5年时间,从最初的诊所护士到现在的公司主管,陈娟已经完全融入了这座城市,但陈娟同样有着她的苦恼。她说,我今年都26岁了,但至今还没有遇到自己的心上人。来兰州5年了,每天夜晚眺望窗外万家灯火,经常会有一种莫名地惆怅,不知道什么时候她也能在这座城市里有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家。其实和陈娟一样,在很多进城务工的女性心底,能在城市里安家落户是她们最大梦想。
爱情 迷失在城市里的梦
记者经过调查发现,在进城务工的女性群体中,大约有六成是未婚女性,而有近四成是已婚女性,已婚妇女中多半丈夫留在农村。所以进城的女性务工者既是一个群体,但往往又是一个孤独的个体。她们在城市里主要以老乡为伴,接触新生活、新朋友成了她们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她们心中的一份美好希望,可是在城市生活光彩斑斓的诱惑下,她们经常会迷失了方向。
记者在采访中遇到了一个年仅18岁的母亲杨花。这名刚刚成年的母亲来自天水农村,同伴都叫她白娃娃,面对记者的采访她什么都不肯说,唯有眼泪。老乡小王说,孩子才1岁,孩子的爸爸是南方人,一个月前说是出差,然后就杳无音信。小王说,那个人要大杨花13岁,肯定是有妻室的人,因为杨花长得漂亮,那个人就一直追,涉世未深的她在强大的爱情攻势下束手屈服。他们在认识短短两个月后就开始同居,去年年初,他们的孩子在出租屋里降生。不过,他们一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杨花也不知道那个男人到底是哪里人。
生活、房租……全压在杨花一个人身上,杨花的父母过年时曾催他们把手续办了。但那个男人却一拖再拖,杨花也隐隐感觉到自己被别人玩了,但看着可爱的女儿,她依然每天盼望“丈夫”能回来。
类似于杨花这样的遭遇,在进城女工中并非个例。非婚或未婚同居、非婚生子的现象在逐渐增多,生育管理处于“真空”状态,原本美好的爱情往往会成为进城女工生活中的一个陷阱。
一家民营医院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来他们那里做人流手术的多半为未婚进城务工女青年。据医生介绍,不少女务工者因缺乏医学常识而未婚先孕,往往因经济原因和害怕泄露个人信息而去一些无证诊所进行人工流产,或自己买药“药流”,由此引发各种妇科疾病。
有专家分析认为,由于步入城市时间较短,工作、生活范围较小,工资收入较低等因素,进城务工的年轻女性社会交际圈狭窄,精神文化生活单调,这些因素促使她们更想通过婚姻、交友等途径融入城市生活,但她们这份美好的希望往往会成为她们恶梦的开始。一些女青年上当受骗后要么保持沉默,要么采取过激行为来惩罚自己。她们在追求幸福的同时,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待遇 没保障的廉价劳动力
高洁,来自庆阳宁县,她是武都路某酒店的服务员。她的上班时间一般为上午9时到晚上11时,下午2时到5时虽然说是休息时间,但经常因为客人喝酒没有离席,所以每天的工作时间远远超过11个小时。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高洁应该得到加班费。但她告诉记者,从来没有拿到过加班费,高洁认为大家都是这么干的。
正如高洁所言,在进城女工中,多数人在服务行业,由于经营时间的特殊性,大多数女工每天的休息时间不足7小时。一些餐饮店服务员要从早忙到晚,节假日更辛苦。据记者调查,大多数进城务工女性每天的工作时间都超过8小时,大部分人每月只能轮休1至2天,超强度的工作量司空见惯。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女工在月经期间必须受到特殊劳动保护。记者调查发现,几乎没有企业或者老板顾及这个问题,也根本没有任何特殊劳动保护条件,有 90%以上的女工根本不知道这项规定。
记者调查发现,只有极少部分企业在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这五项社会保险中,为进城务工妇女办理了其中的一两项。大多数女工在谈及保险时一头雾水,对此没有明确概念。在记者采访的十多位女性中,只有两位女工“有保险”,但都是意外险,基本是公司出于保护自身而办理的一项险种,而那些分布在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或者个体务工的女性,与保险无缘。而这十多名女工中,只有1人签订了用工合同。
另外,在就业压力大的现实面前,一些道德败坏的不法分子还经常利用进城女工急于找工作的心理,采取胁迫等方式唆使进城务工女性从事一些违法违规活动,或用金钱引诱她们做一些有失尊严和人格的事。她们挣到了一些不干净的钱,但她们同时也是受害者和牺牲品。
进城女工作为弱势群体,由于工作竞争激烈、政策不完善、法规不健全,即使有缺少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问题,绝大多数女工却很少敢吱声。
声音 多给她们一些关注
外来务工者往往游离在城市的边缘,她们因缺乏交流和援助的渠道,面临人生重大问题时常常孤立无助。对此,政府及社会组织应积极帮助她们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婚恋观和行为规范。全社会都应尊重、关注这个群体,给她们更多的扶持和关心。专家建议,针对外来女性务工者,有关部门应加大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界对进城务工女工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认识。
同时要建立女工劳动执法监督机制。建立由劳动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法律监督委员会,定期对女工劳动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从源头上杜绝和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从而形成劳动监察、工会维权、妇联维权的合力。要在集体合同中,强调维护女性外来务工者的特殊权益。(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