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计划:农村儿保的一种思路
2007-04-16

陕西省西乡县司上乡的胜柱(化名)今年已第二次犯支气管炎,治疗要向村医支付约400元。

由于小胜柱还没上户口无法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他年收入仅千余元的父母不能从中报销这次给孩子看病的钱。

但是,即使明年他办了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手续,这样治病仍不能得到补偿,因为他不是在指定医院而是在村医那里接受治疗。

据了解,农村社会医疗保障问题依然是我国致力解决的一大难题,虽然2003年开始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返还患病农民一定的住院费用,可以适当减轻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但对于农村儿童的医疗需求仍难以满足。

“儿童需求最大的是门诊治疗,但现有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不覆盖门诊治疗。”一位业内人士称。

但小胜柱们面临的问题,或许将因以儿童为中心的国际人道主义组织“国际计划”在当地的施行,而得到解决。

“国际计划”2001年起就在陕西西乡等5个项目县(区)资助贫困家庭儿童的住院医疗费用,最高个人资助额达到25000元。经过几年的摸索、思考以及与保险公司的沟通,2005年3月在西乡县试点专门为儿童量身定做了儿童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保险项目。

通过对以往儿童住院治疗平均费用的核算和意外伤害发生情况的统计,确定3岁至18岁的儿童为保险人,每年每个参保儿童家庭出资3元,“国际计划”负担4.9元,在儿童发生意外伤害和疾病死亡时,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4000元;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疾病住院年累计赔付3000元,因疾病住院治疗的累计赔付2000元;意外伤害可就近治疗,其就诊单位不能进一步处理时转诊到指定的县中医医院,除意外伤害治疗外,疾病住院治疗一律按80%的比例报销。

为使理赔顺畅、群众能较快地从所投的儿童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保险中受益,西乡县国际计划项目办、中华财产保险公司和中医医院协商,改进理赔手续:保险公司给合作医院预付资金,在患儿出院前由医院代理理赔;对那些因孩子的姓名和投保姓名不一致、没有户口等不能确定身份的患儿,经保险公司核对后仍由医院办理理赔;对住院交不起押金的,经保险公司核对身份后,定点医院可以不收或少收住院押金;意外伤害引起的死亡等情况,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

据统计,截至2006年8月中旬,保险公司已赔付疾病住院赔案37起、意外伤害住院及门诊治疗赔案39起、疾病死亡1人、意外伤害死亡2人,共赔付参保儿童家庭7万余元。

“国际计划”希望,此项目能探索出一种适合儿童本身的保障体系,影响到更广泛的儿童和他们的家庭。并和政府分享提高儿童获得卫生保健服务的最佳实践经验。

 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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