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4月11日电 南京市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将于近期出台。记者了解到,根据南京市劳动保障局形成的初步方案,南京市将按“保障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需求,不建个人账户”、“缴费水平和待遇水平挂钩”的原则,设计居民医保制度,其中参保的少年儿童、中小学生与成年居民的缴费标准并不相同,医保待遇也有很大差别。据测算,南京市符合参保条件的约有160万人。
据了解,南京初定的缴费特点在于分档缴费:少年儿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成年居民则可以在2-3档的标准中自行选择,每月缴费20元到40元,缴费水平越高,待遇水平相应也越高。同时,参保缴费标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而居民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及诊疗目录,将参照职工医保执行;参保人享受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待遇,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比例支付及医疗费用封顶的办法。
根据缴费不同和各人群特点,南京确定的两类参保人医保待遇也不同,其中成年居民参保后,保障的门诊大病病种为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手术后的抗排斥治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符合规定的门诊大病和住院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10万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根据费用段,医保基金分别支付50-75%。
少年儿童参保后,保障的门诊大病病种包括白血病、血友病、恶性淋巴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透析、肾移植后抗排斥治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对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其费用段,医保基金支付50-80%。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南京居民医保将优先纳入城镇范围内年老或重症残疾的困难居民,再用2-3年时间,逐步将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在校大学生、征地人员纳入。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