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拟保少儿七种门诊大病 医保政策近期出台
2007-04-11

  中新浙江网4月11日电 南京市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将于近期出台。记者了解到,根据南京市劳动保障局形成的初步方案,南京市将按“保障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需求,不建个人账户”、“缴费水平和待遇水平挂钩”的原则,设计居民医保制度,其中参保的少年儿童、中小学生与成年居民的缴费标准并不相同,医保待遇也有很大差别。据测算,南京市符合参保条件的约有160万人。

  据了解,南京初定的缴费特点在于分档缴费:少年儿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成年居民则可以在2-3档的标准中自行选择,每月缴费20元到40元,缴费水平越高,待遇水平相应也越高。同时,参保缴费标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而居民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及诊疗目录,将参照职工医保执行;参保人享受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待遇,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比例支付及医疗费用封顶的办法。

  根据缴费不同和各人群特点,南京确定的两类参保人医保待遇也不同,其中成年居民参保后,保障的门诊大病病种为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手术后的抗排斥治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符合规定的门诊大病和住院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10万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根据费用段,医保基金分别支付50-75%。

  少年儿童参保后,保障的门诊大病病种包括白血病、血友病、恶性淋巴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透析、肾移植后抗排斥治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对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其费用段,医保基金支付50-80%。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南京居民医保将优先纳入城镇范围内年老或重症残疾的困难居民,再用2-3年时间,逐步将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在校大学生、征地人员纳入。

来源:扬子晚报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