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有一群和陈熙一样被遗弃的流浪儿童。据统计,自2006年8月该中心成立以来,至今已救助了500多个流浪儿,为流浪儿童提供了一个暂时的挡风遮雨的“家”。
然而,在救助过程中,救助中心却面临着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许多流浪儿童重复流浪、重复救助,难以将他们送回真正的家。
特殊的遭遇使流浪儿童普遍缺乏安全意识,生活习惯和行为有偏差,大多对社会抱着戒备、敌视的心理,甚至存在着犯罪倾向。专家指出,如不加以有效引导,流浪儿童将会成为和谐社会的“不和谐之音”。
国家民政部调查显示,目前全国流浪儿童总数在15万左右,并且呈增长态势。专家认为,流浪儿童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仅通过救助是不够的,需要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以帮助他们回归社会。□本期执行:曾聪虹张咏/文陈晓东/图
四个孩子的“流浪记”
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该中心挂靠在市救助管理站,以下简称“救助中心”),4名流浪儿童正衣食无忧地在里面生活。近日,记者走近这些儿童,深入了解他们背后的故事,发现他们的命运、想法以及对社会的态度都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出气筒”变成流浪儿
10岁的小远(化名)来自四川成都。他爸爸酗酒,每次喝完酒都与妈妈吵架,甚至大打出手,无辜的小远经常成为父母的“出气筒”。
后来爸爸妈妈离婚,小远被判给妈妈。他跟妈妈和外婆生活在一起,备受疼爱。直到有一天,小远的爸爸以看孩子为由,把小远带到南安,骗他说要在南安找工作,然后就不见踪影。
举目无亲的小远只好在街上流浪,饿了就捡东西吃,捡不到就去偷东西吃,累了就躺在路边睡觉,直到被送到救助中心。现在,小远在救助中心已经待了快一个月了。他对记者说,自己很想念妈妈。但是,年纪尚小的他无法完整说出妈妈家里的地址,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正在努力联系和查找。
“大胃王”求助经验丰富
在救助中心有一个“大胃王”,他每顿饭都要吃三大碗,还不断喊饿,非要把整个锅吃得底朝天才罢休。这个“大胃王”名叫小令(化名),来自晋江陈埭,他有11根手指,肚子总是鼓胀鼓胀的,自称已经17岁,但个子比10岁的小远还要矮上一截。
小令是救助中心的“老站员”了。市救助管理站曾站长说,小令每个月都要到救助中心求助,有时一个月求助八九次。经常性的求助让小令积累了“求助经验”:他每次都从陈埭走到刺桐大桥桥头,然后拨打110求助,要求送到救助中心。他甚至“威胁”工作人员说:“你们必须救助我,不然我就去投诉你们。”
其实,小令的遭遇也令人同情。他是被收养的孩子,由于他与常人不一样,食量大却长不大,没有一技之长,养父母在添了三个亲生女儿后,视他为累赘。“在家里吃不饱,只好出来求助。”小令告诉记者。
“小画家”希望以卖画为生
近日,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正为来自安徽的小胖而烦恼。原来,小胖酷爱画画,经常跑出救助中心,回来时都会带回画笔、橡皮、画纸等。问他这些东西从哪里来,他回答说是爸爸给的或是买的。但他又说自己是被爸爸抛弃的,到救助站时身无分文。而救助中心附近的店家反映他曾经到店里偷东西。
小胖告诉记者,爸妈离婚后,他被判给爸爸。因为患病,爸爸又把他送到妈妈家。有一次他跑出来玩,找不到回家的路,就在街头流浪,被民警送到救助中心。他说,他拿别人东西是为了画画。他想把画拿去卖,然后独立生活。
小陈熙“学知识就会有出路”
虽然四处流浪,但这些流浪儿童却都对未来抱有憧憬,不少人还把寻找出路的希望寄托在知识上。本报1月11日2版报道过的14岁流浪儿童陈熙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陈熙从未上过学,却有强烈的求知渴望。他说,他想学知识,以后找工作养活自己。陈熙是河南商丘人,父母离婚,他失去了读书的机会。爱读书的他经常偷偷溜到附近的学校听课。去年年底,他被父亲带到泉州抛弃,流浪两天后被送到了救助中心。好学的他对照着工作人员送给他的新华字典学写字。他坚信,“学知识就会有出路”。
游走在犯罪边缘的弱势群体
“泉州的流浪儿童绝大部分来自外地。由于缺乏监管,他们心理受到影响。如果任其发展,极易走上犯罪道路。”曾站长不无担忧地说。
流浪人数:15万儿童出走远方
民政部调查显示,每年在外流浪的少年儿童约有数万人次,目前全国流浪儿童总数在15万左右,并且呈增长态势。其中13岁—15岁的儿童最多,占六成以上。另外,从流出地来看,大部分流浪儿童来自农村。
泉州的流浪儿童多数来自外地,其中以安徽、河南、四川等地为多。他们的数量呈阶段性变动,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成群的儿童流浪到泉州:多的时候,救助中心的三十几张床位都住不下;少的时候,一个孩子都没有。由于他们的流动性较大,确切数字很难统计。
流浪原因:
家庭问题占主导
“造成儿童流浪,家庭应该负第一责任。”市法学会副秘书长洪泓曾对流浪儿童这个群体做过深入研究。他认为,家庭的不稳定是造成孩子流浪的主要原因。
有关专家分析,三类家庭最容易导致孩子流落街头:一是家庭功能不健全或基本丧失的家庭,包括父母离异、父母双亡、父母单方或双方犯罪、家有病残者等,这些家庭很容易因贫困而引起一系列反应;二是童工家庭,虽然家庭基本功能尚存,但由于种种原因,儿童过早地从事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经济活动;三是教子无方、存在暴力的家庭,许多父母对于孩子学习不争气采用棍棒教育的方式,使孩子害怕学习害怕挨打,只有离家出走逃离恐惧。
此外,由于社会转型和经济的变革,城乡差距增大,许多耐不住贫困的打工者开始流入城市,也带来了一批流浪“童子军”。
流浪生活:食不果腹无人照料
“流浪儿童的生活状态不容乐观,已成为城市管理中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洪泓认为,流浪儿童生活条件相当恶劣。他们没有经济来源,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日子,即使生病了也无人照料。他们居无定所,把车站、码头、桥洞等作为暂时的栖身之地,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侵犯的目标。同时,这些儿童很难被社会接纳,饱受歧视。
总体看来,流浪儿童有五个方面的群体特征:一是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二是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三是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措施;四是生活习惯和行为有偏差;五是存在消极心理和犯罪倾向。
流浪后果:
容易敌视社会
据悉,流浪儿童多以乞讨、捡废品、打零工为生,还有一部分靠小偷小摸或者卖假货生活。据上海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对近两年接纳的流浪儿童的不良行为的统计,扒窃、偷窃和窃车的占到了八成左右。
洪泓说,流浪儿童正处于身心成长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判断和自控力差。由于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接触阴暗面较多,受到主流社会的歧视,给他们的心理带来很大的创伤,因而他们很容易歧视别人、敌视社会,很多流浪儿童也因此处于“问题儿童”的边缘,极易蜕变为犯罪群体。如果不适时加以引导,他们将成为和谐社会的不和谐之音。
难将儿童送回真正的家
据了解,流浪儿童被救助中心救助后,或者被送回原来的家庭,或者被送回原籍所在地的救助机构。然而,由于他们对社会已多少有戒备、敌视心理,因此他们经常说谎,重复流浪,救助中心无法把他们送回真正的家。
救助中心提供暂时的“家”
2006年1月,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19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这份我国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首个专门的政策性文件,明确了有关部门在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中的职责。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部署,泉州、厦门、福州在我省率先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给流浪儿童一个挡风遮雨的“家”。2006年8月,泉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成立,对流浪未成年人实行无条件救助。除了接收公安机关送来的流浪儿童外,救助中心还派出救助车“巡街”,专门寻找需要救助的流浪儿童。同时,社会上也有不少热心人拨打救助中心的电话,告知哪里有孩子需要帮助。
在流浪中心的日子,许多流浪儿童都觉得很舒服。“这里就像我的家。”流浪儿童陈熙告诉记者,在救助中心,他能吃饱穿暖,比在外面流浪要强得多。
重复流浪浪费救助资源
“这些孩子的心态与正常的孩子不一样,经常说假话,要帮他们找到家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曾站长告诉记者,目前最让救助站工作人员头疼的不是经费问题和硬件设施带来的困难,而是流浪儿童脱口而出的谎话。
据了解,由于流浪儿童大多是因为家庭问题而出走,不少儿童根本就不想回家,所以一直欺骗工作人员。救助中心曾收留过一个来自湖南的流浪儿童,但当他们想帮他找到家时,这个流浪儿童一会儿说是这个县的,一会儿又说是另一个县的,搞得工作人员晕头转向。后来,工作人员买了许多水果和饼干,哄了几天才慢慢“套”出孩子真实的家庭地址。
还有一些流浪儿童因为表达缺陷,根本说不清自己的家庭住址,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无法帮助他们找到家,只能让他们一直留在救助中心。
“还有一个问题让我们头痛。”曾站长说,将流浪儿童送回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一些流浪儿童即使被送回家,过一段时间还会从家里跑出来再次流浪,救助中心就曾遇到过许多“熟面孔”。而据民政部门统计显示,在我国每年15万人次的流浪儿童中,40%左右有两次以上的流浪经历。由于没办法帮他们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救助中心只能任其重复流浪,再重复救助。
据了解,救助中心经常会遇到像小令一样拥有“社会经验”的求助者,他们了解相关的救助条例,抓住“软肋”,使救助中心不得不一次次重复救助,再一次次将他们送回原籍,浪费了不少救助资源。
呼吁社会力量共同救助
如何让流浪儿童回归社会?采访中,有关专家认为,目前我国流浪未成年人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救助工作依然严峻。完善流浪儿童救助制度,仍需社会各界的帮助。
通过感化使其回归社会
“对流浪儿童应该进行正确引导,通过教育感化的模式,让他们回归常态的社会。”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白晓东认为,帮助流浪儿童,仅通过救助是不够的。
根据救助政策,对流浪儿童的处置是联系其监护人到站领回,或护送其返乡。然而,很多流浪儿童是来自单亲家庭、父母双亡的家庭、家庭暴力严重或管教方式不当的家庭,他们并不愿意回家去。如果将他们送回,往往容易造成一些儿童反复流浪。而他们流浪的次数越频繁,时间越长,就越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白晓东提出,流浪未成年人正在性格形成期,社会应该探索如何改变他们的性格缺陷,将他们社会化,才能让流浪儿童停止流浪。例如采取“类家庭”的方式,让孩子在新的家庭或新的环境生活,接受教育感化,逐渐回归社会。
洪泓建议,社会应在促进流浪行为转化和社会回归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政府可通过“四导”,即在“思想上引导、心理上疏导、生活上指导、行为上督导”,预防流浪儿童犯罪。
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
洪泓认为,虽然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对救助保护中心工作给予了支持,但要解决流浪儿童问题,仅仅依靠救助机构还远远不够。
他建议,应该形成救助机构和家庭、社会的合力。有关部门在家庭责任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和儿童维权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救助机构工作,特别是鼓励和扶持社会民间组织或慈善组织以及义工人员介入;加强流浪儿童教育保护的队伍建设,引进专业社工,用全新的工作理念和科学的服务技巧,达到“助人自助”的服务目的。
据曾站长介绍,目前我市几乎没有私人救济流浪儿童,救助经费由政府提供,但这并不能满足对流浪儿童进行教育的需要。市民黄华西建议,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宣传、畅通救济渠道,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解决流浪儿童的社会问题。
遏制儿童流浪与犯罪的源头
“家庭问题是造成儿童流浪的罪魁祸首,建议社会对导致流浪儿童的人群进行教育,遏制造成儿童流浪的源头。”白晓东教授表示,目前的法律对家庭问题不太介入,只有当父母遗弃子女情节严重构成遗弃罪时才判刑。但是,孩子的基本成长与发展权受到威胁,也是人权受到侵犯的表现,建议社会一方面建立健全儿童的维权机制,另一方面对导致儿童流浪的人群进行引导、教育,从源头上减少儿童流浪的几率。
有专家指出,部分流浪儿童受到幕后成年人的操控和指使,被迫走上犯罪道路。建议公安等部门加大对操纵流浪儿童违法“黑手”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予以遏制。
“类家庭”让儿童感受家庭温暖
河南省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目前在全国同类机构中处于领先水平。该中心成立了“类家庭”———由志愿者扮演“父母”、五个流浪儿童共同组成的“家庭”,这种集寄养、看护、教育于一体的救助保护方式,为无家可归或屡送屡返的流浪儿童融入主流社会做准备,让流浪儿童重新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类家庭”是郑州市在引导流浪少年回归社会方面做出的诸多尝试之一。同时,他们还推出一系列有效措施:开展家庭寄养;让社会工作者介入救助流浪儿童的工作;开办救助小学;开展儿童艺术心理康复矫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220多名少年儿童接受了电脑应用、缝纫技术、汽车修理等实用技术学习。对于护送回家的流浪儿童,他们还与社区联合跟踪回访,以防止孩子再次流浪。
来源:福建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