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宜量力而行
2007-03-11
半年多时间,辽宁省先后有3个不满15岁的孩子因为下水救人而牺牲,有关部门在表彰与否的问题上颇为踌躇,既怕委屈了小英雄,又怕误导别的孩子,专家呼吁———

    1月13日下午1时40分左右,辽省建平县某铁选矿抽水用的大坑里,三名小学生正在冰上玩耍,忽然,冰面破裂,11岁的李猛掉进了水里。12岁的景新宇和13岁的孙志磊相继下水施救未成,爬上岸来。孙志磊去镇里找人。景新宇又一次跳进水里救李猛,结果,两个孩子都没有上来。

    同学们说,景新宇是他们心目中的英雄,另一方面,幼小生命的过早夭折仍让人唏嘘再三。

  见义勇为应避免无谓的牺牲

    长期以来,临危不惧、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的观念在我国传统的教育思想体系中,一直牢牢地占据主流地位,尤其是少年英雄赖宁成为十佳少先队员以后,争做见义勇为好少年的热潮更是一浪高过一浪。未成年学生抗灾抢险、舍己救人、直面强暴的壮举比比皆是。资料显示,《中国少年报》曾经在一个月内,接到全国14个省的34篇报道,反映17位少年儿童在抢救国家财产中壮烈牺牲。

    我们敬佩孩子们危机时刻的高尚选择,他们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作为成年人,我们必须看到,他们还是孩子。面对危机,一个孩子可以去赴汤蹈火,但作为一个成熟的社会,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们更应该尽力避免让孩子去担承他们并不胜任的事,尤其是避免付出生命的代价。要将少年儿童遇到危险情况如何处置的理念和知识全面地传授给每一个学生。

    见义勇为是一种法定义务之外的社会责任承担行为,除了要求当事人具备足够的勇气和道德潜质而外,还需要具备足够的经验、体力和专业素养,而后三者恰恰是未成年人所不具备的。

    去年6月24日下午5时左右,同样是在辽宁,17岁的铁岭市清河一中学生孔祥飞和同学汪林旭在清河电厂四号回水闸门前玩水。孔不慎落入水中,危在旦夕。汪林旭在岸上一边找棍子拉人,一边呼救。恰好15周岁的中学生蔡强和12周岁的小学生刘思霖由此路过,听到呼救后毅然脱掉衣服,跳入水中,向呼救者游过去。结果,游了没几米,二人就几乎同时沉了下去。孔祥飞最后抓住汪林旭递过来的棍子上了岸,两个见义勇为的孩子却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令人扼腕不已。

  要理性完成见义勇为的使命

    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正在努力纠正对见义勇为概念的片面理解。2003年初,北京市新颁布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将以前“见义勇为”的要求改成了“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遇有侵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学会自护自救”;下半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守则也没有使用“见义勇为”的字眼;2004年2月,浙江宁波立法明令禁止未成年人参加抢险救灾,倡导“见义智为”;教育部制定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原来鼓励学生见义勇为的条款也已被删除。

    2006年11月20日,第十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先进分子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14岁中学生张书婷榜上有名。2006年4月4日10时许,棠溪乡一铁矿发生一起重大杀人案,案发后,凶手畏罪潜逃。4月5日早上7时,张书婷搭乘客车上学,途中见到一个衣服潮湿的乘客很像是公安机关通缉的凶手,机智冷静的张书婷没有声张,待车到站下来后,她立即打电话将发现的情况告诉了自己的父亲。其父迅速报警,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民警抓获。

    张书婷的当选告诉人们,未成年人可以用自己的判断与思考,理性地完成见义勇为的使命。

    应教会孩子正确地学习英雄

    在辽宁省两起少年儿童舍己救人事件发生之后,有关部门曾有过深深的顾虑:从孩子们的英雄壮举来看,无疑具备见义勇为的因素,但大张旗鼓表彰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会不会误导更多的未成年人投身于见义勇为,增加更多未成年人面临危险的几率?

    在清河一中学生蔡强牺牲后的第三天,一中校长周萍就组织各班班主任召开一次紧急会议。会议的议题有两个:一是要求各班班主任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二是要求班主任正确引导学生见义勇为。因为周校长知道,蔡强根本不会游泳。她反复对老师们讲,我们不是阻止孩子去舍己救人,舍己救人这种精神是永远值得提倡的,这是我们民族的好作风。但一定要告诉孩子,千万量力而行,救人的前提是学会“自救自护”。同样,刘思霖的父亲刘言文对此也是感同身受:“我们家思霖敢于救人,这点我为他骄傲,但思霖根本就没下过水,咋能救人呢?”刘言文呼吁,在宣传见义勇为的同时,应当教会孩子如何正确地学习英雄。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是应该也必须提倡的,但是与此同时,作为成年人,我们不仅有责任和孩子们一样在面对危机时见义勇为,也有责任告诉他们更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

    沈阳市一位重点小学的校长对记者说:我们当然希望孩子成英雄,但是不想让他们付出无谓的代价。

    抚顺市新抚区委宣传部部长杨晓林说:“对于缺乏独立思考能力和足够是非辨别能力的孩子,我们的教育就应当简单、明确。我们应当明确地告诉孩子,希望他们在见义勇为时能量力而行,在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再去帮助别人。”

    也有专家认为,应该明确地告诉孩子们,遇到手持凶器的歹徒,可拨打报警电话,不能轻易挺身而出;碰到小孩落水和山林失火,自己不会游泳,或者无力灭火,就不要盲目下水、上山,而应大声呼叫,请周围的人帮忙;见到坏人作案,自己无力抗衡,可就近报警,有条件的也可以隐蔽跟踪,为公安机关提供有用的线索。尤其重要的是,在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中,这种思想也应当有所体现,从而用制度去避免孩子无谓的牺牲。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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