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为了筹集上大学的学费,家住天津
农村的19岁的王向忠和其22岁的哥哥王向东到银行门前持棍抢劫刚取款出来的顾客,结果还没得逞就被抓。昨天,朝阳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王向忠有期徒刑10年,王向东有期徒刑9年。
为筹学费萌发抢劫念头
2006年7月,参加完高考的王向忠对自己的成绩充满了信心,虽然录取通知书还没有下来,但是他觉得根据自己估算的分数,一定能考上大学。但后来他一打听,上学的费用最少要5000元。而他家里的条件原本还可以,但在几年前,哥哥王向东发生了一起车祸,欠了别人10万多元的债务。后来他们已经偿还了一部分,但仍欠着5万多块钱。
为了给自己筹集学费、为家里偿还债务,同时也给哥哥娶媳妇,王向忠萌发了抢劫的念头。他和哥哥商量时,哥哥起初表示不同意,最终王向忠说服了哥哥。
银行门前抢劫不成落网
经预谋后,他们在2006年7月18日10时许,携带木棍到朝阳区麦子店某农业银行,由哥哥王向东指定作案目标后,王向忠持木棍击打从银行取款出来的何某面部,并抢走何某随身携带的纸袋1个,内有现金人民币67800元及价值900元的手包。
在被害人何某的追赶下,王向忠将抢来的纸袋扔弃,后被见义勇为的群众及闻讯赶来的民警抓获归案。而哥哥王向东也于当日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两兄弟犯罪未遂获轻判
法院审理认为,王向东、王向忠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均应予以惩处,但鉴于王向东、王向忠犯罪未遂,且王向东投案自首,因此决定对王向东减轻处罚,对王向忠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宣判后,兄弟俩都表示服判。
王向忠表示,哥哥是在自己的说服下才走上犯罪道路的,现在觉得非常对不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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