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携手签下遗体捐献协议
2007-02-09
在家里,黄嘉宝常拿剪报给女儿看。

  昨日(8日),穿过窄小的通道,顺着社区工作人员指的方向,记者找到了黄嘉宝的住所,一对携手签署遗体捐献协议的父女的家。

  黄嘉宝与妻子都没有固定职业,平时靠打零工添补家用。听到敲门声,黄嘉宝热情地迎了出来。这是一间面积只有13平方米的平房,潮湿阴冷,厨房、卫生间就靠一堵矮墙隔开,挤着黄家一家四口人,黄嘉宝夫妇及女儿黄雅萍,黄嘉宝的老父。

  屋里惟一“新潮”的家当就是摆在角落里的一台液晶电脑。墙上贴着黄雅萍的几张奖状,是最好的装饰品。阁楼用木头搭成,要爬简易木梯上去。黄嘉宝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那是女儿的房间。


  父亲为女儿感到骄傲

  黄嘉宝小心翼翼地捧出两本红艳艳的荣誉证书,这是市红十字会颁给他们父女俩的,也是他们签署遗体捐献的证明书。“我们是厦门第一对携手签署遗体捐献的父女,”他有些自豪地说,“我为我的女儿感到骄傲。”上个月28日,黄嘉宝与妻女吃饭时,提出自己百年之后想捐献遗体,立即得到妻女的支持。让黄嘉宝感到意外的是,年仅16岁的女儿黄雅萍也有此想法。女儿说这个念头一直存在心中,因担心父母不同意,所以一直不敢说出来。隔天父女俩来到市红十字会,领取了“个人自愿申请遗体捐献”的表格,并在表格上填上他们是自愿无偿捐献自己的遗体,献给科学研究。“填表时,我们都很高兴,因为这是以公民的身份为社会做出奉献,”黄嘉宝说。

  黄嘉宝一直认为,人生的真正意义在于对社会做出自己的奉献。他教育女儿,我们在物质上比不上人家,但只要认真学习,培养高尚的人格,人生一样不会留下遗憾。“一个人要活得有意义,就必须奉献社会,但不一定要以金钱的方式,比如这次我和女儿一起签协议捐献遗体,也同样是奉献社会。”黄雅萍是厦门六中初三年学生,与爸爸签署遗体捐献一事,她周围的老师、同学都还不知道。雅萍说,“人死后火化,还不如将器官捐献出来。”

  父亲习惯剪报,当作“家教”资料

  “我喜欢把报纸上报道的不平凡的人物和事情剪下来保存,很多都对我有所启示,也是我教育女儿的好材料。”黄嘉宝拿出珍藏的剪报,剪报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寻常的人物和事件,另一类是与市民关系密切的政策条文和举措,分别放在两个不同的塑料袋里。“报纸上有一则漳州一名初三女生张惠丽的系列报道触动了我。小惠丽患癌症晚期,遗愿是死后捐出自己的眼角膜,这样便可以‘留下眼睛看世界’,可遗憾的是,由于受到长辈的反对,小惠丽最终没能如愿。”黄嘉宝由此萌生了捐献遗体的念头。

  雅萍说,“我为爸爸自豪,他一直默默地为社会做贡献,虽然很平凡,但在我心中他很伟大。”

  转自: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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