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一产妇过期留港变“阶下囚”
2007-02-03
核心提示: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一名内地孕妇为使胎儿获得香港居留权,在香港过期居留产子。昨天,该名妇女承认逾期居留及越柙两罪,被法庭重判即时入狱4个月。

中新网2月3日电 香港《大公报》今日报道,一名内地孕妇疑贪图为腹中胎儿取得香港居留权,不辞劳苦藉旅港逾期居留,待作动时径自到医院求产。上月初到院即被羁留及拘捕,惟彻夜待产不果,该妇竟潜出医院,待月底临盆再返院产下一女婴。该妇昨承认逾期居留及越柙两罪,被法庭判处监禁四个月。

涉案的三十三岁内地妇陈秀娟,丈夫与八岁儿子俱在内地居住,怀疑藉自由行签证到港旅游,过期停留到院产子。有被告亲友昨闻判后在庭外抱怨,认为刑期过长,担心要承受女婴养育责任;有人亦称,怀疑被告在内地早有一儿,再产婴反正要缴付罚款,索性来港产子。

控罪指,被告在今年一月九日,在秀茂坪协和街基督教联合医院被发现过期居留,违反在港的访客身份逗留条件。另罪则指,她在同日于该医院离开合法羁押。

官叹何必母女分离

外籍主任裁判官曾健士昨听罢被告认罪后,忽然向辩方查问被告来港的目的,当辩方律师回应是为了产子,曾官不禁叹道“女婴既不可与母亲团聚,对她又有何好处?”他最后在判刑时斥责,女被告滥用入境条例,过期留港纯为产子,绝对不值得鼓励,遂判其监禁。女被告虽然庭上抢说“知错了”,但终不能免却牢狱之灾。

亲友抱怨判罚过重

案情称,今年一月九日凌晨二时,腹大便便的被告突到联合医院表示要产子。医院发现她证件已过期,予她在羁留病房待产。不过同日早上九时,医院突察觉被告下落不明,怀疑已经逃去。

其后至一月二十六日,被告又再到联合医院求产,并顺利诞下一女婴,她随后被警方即场再次拘捕。控方指出,被告本身并无刑事纪录。辩方昨求情则直言,被告来港只为了产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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