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的珍珍(化名)因为
37岁的犯罪嫌疑人盛某系文盲,从外地来京打工。盛某和其丈夫史某已经生有两个男孩,2002年又抱养了女孩珍珍。据了解,盛某夫妇平时对珍珍还可以,就是两个男孩常欺负珍珍。
珍珍年龄小,平时有尿裤子的毛病,天冷了以后越来越严重,有时还往裤子上拉大便。对此,盛某很不满,经常为此打骂珍珍。她脾气急,下手较重。2006年2月13日晚,4岁的珍珍再次尿了裤子,盛某又对其进行殴打。她越打越生气,竟然拿起擀面杖殴打珍珍的臀部等处。
次日清早,盛某发现珍珍睁着眼睛,但脖子歪着,脑袋扭向一边不动,连忙将孩子送去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盛某对养女珍珍的打骂行为,属于父母对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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