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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男,35岁,人长得很英俊,毕业于某外语学校。他于2005年4月10日开始生病,在武汉某医院住院半年,病情不见好转,低烧、高烧就是不退,体重也一直在下降,1米8几的身材,瘦得只有80多市斤。某男心烦意乱,只好出院回家了。
他在家吃中药治疗,自冬季之后他出现了咳嗽、闷气等症状,既而不能平卧。他就又找著名中医专家,服中药、针灸以后,病情一度好转。
2006年夏季,因天气炎热,他洗凉水澡后,病情又开始加重,9月16日他再次去某大医院检查。
医生问:“你嫖过娼吗?”
某男说:“我没有嫖过娼,但有过婚外情和一夜情,……”
医生又问:“你卖过血,输过血吗?“
某男说:“没有卖过血,在2001年3月份遇到过车祸,做手术时,为了占肇事司机的便宜,要求医生给我输过一袋血,……”
医生脸一沉,开了一张化验单,让他到后楼抽血化验。此时他只有靠妻子和姐姐用轮椅推着他去验血了。
当天下午,其妻子来医院看结果,化验单上赫然显示着HIV抗体“阳性”,他妻子不懂,就去找医生。医生说:“你丈夫得的是艾滋病”,并给她讲了这是一种传染病,又是一种绝症,并要求她全家都要来医院化验检查,她听后吓得瘫倒在地……
次日全家五口人来医院抽血化验检查,结果只有他妻子HIV抗体“阳性”,9岁的儿子、年逾花甲的父母和经常护理他的姐姐HIV抗体“阴性”。说明他们未被感染。
某男被确诊为“艾滋病”之后,他万念俱灰,他怪罪自己不该找“野女人”!不该为占小便宜要求医生给自己输血,他深深感到对不住家人,特别是妻子和儿子。
2006年11月12日,他少气无力地对妻子说:“我很惭愧,我对不住你、父母和儿子……
其妻说:“你有病,身体和心理都已经受到了伤害和惩罚,还说这些干什么!我们是你的亲人,你这个时候最需要亲人的照顾。”
某男气喘吁吁地说:“两年前,我不该背着你乱找‘野女人’,跟我有过关系的张姓女子,她人长得并不出色,但打扮得很超时,光买一件衣服就近千元,还时常美容。头发的颜色多变,黄色、绿色、红色,她一个单身女人,那来这么多钱呢?”
其妻问:“你说张姓女子,她也有艾滋病吗?”
某男说:“张姓女子很会招惹男人,弄钱花,她还和不少老外鬼混……”
其妻只有劝说他不要胡思乱想,要好好修养身体。
11月13日晚上,某男走了,他永远也回不来了!办完丧事之后,某男的父母和妻子决心追查某男感染艾滋病的途径。
他们首先找到当初做手术的医院,医院检查了某男当初的病历,承认某男当初在该院输过血,但血的来源是从中心血库取来的,因此,否认有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可能。
随后,他们又打听到张姓女子的下落,结果大吃一惊:和张姓女子在一起的外国人,有人被检查出患有艾滋病,张姓女子也被检查出来感染了艾滋病……
其妻子又恨又痛,她哭着说:“害人的狐狸精,你为了自己享受,害了多少人,你快去死吧!”
其父母更是痛不欲生!为了搞清儿子感染艾滋病的真实原因,就拿着儿子当年手术输血的配血单,托人到血站查找当初的供血者,结果再次令他们大吃一惊:供血者因患艾滋病已经死亡两年了……
某男是否是张姓女子感染的艾滋病,或是因输血感染的?根据他感染、发病及死亡的时间之短来看,应该是输血感染的可能性较大。但像某男这样存在两种感染途径都存在的情况实在少见。
他的妻子哭着再三叮嘱作者,不要把她家的情况暴露了:她全家住在一个居民小区,很害怕会因某男死亡的原因受到歧视,影响她儿子在附近的小学读书,又怕自己会因被传染上艾滋病失去工作,只能忍气吞声,不敢暴露这件事的真实情况。我只好让她找我在武汉某医院传染病房的专家朋友,以便能从我的朋友那里获得必要的帮助,安排好自己的生活,让老人能安度晚年,把孩子养大、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