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 长
把这么贵重的物品卖给一个孩子,商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方女士一家4口来自广西山区,夫妻俩每个月的总收入还不到1000元,生活十分窘迫。方女士说,家里的钱每个月都是刚刚够用,所以从来不存银行,拿到工钱就藏在衣柜的一个角落里。11月7日中午,方女士突然发现衣柜里的800元钱不见了,她把正在玩游戏机的儿子叫到跟前,经一番追问,儿子承认钱是他拿的,已经买了掌上游戏机,加上配件,共花了790元。一个巴掌大小的玩艺,就花去790元,方女士心疼不已,她拉着儿子,带上游戏机,立马就赶到了黄塘电子城。方女士认为,把这么贵重的物品卖给一个年仅8岁的孩子,商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要求商家全额退款。
商 家
七八百元的游戏机算不上贵重商品,孩子自己来买也很平常
方女士没有料到,商家不但没退款给她,还将她抢白了一顿:请问有哪条法律规定,不能将近800元的游戏机卖给8岁的小孩?
商店营业员向记者解释说:不给方女士退款,原因是游戏机已经拆开包装,而且商品并不存在质量问题,如果顾客一定要退货,那就按二手货处理,不到一半的货款。至于该不该向8岁的小孩销售价格近800元的贵重商品,这位营业员说,按现在的消费水平,七八百元的掌上游戏机算不上贵重商品,孩子自己来买也很平常。他们将这种价位的游戏机卖给小孩也不是第一次,再说法律又没有明确规定8岁的小孩不能买游戏机,人家手上有钱,我们总不能拒绝售货吧?
记者在黄塘电子城进行了随机调查:未成年人,尤其是10岁上下的小孩单独前来购买价格数百元的商品,商家如何处理?绝大多数商家表示:会仔细询问,钱从哪来的?家中大人知不知道?如果小孩神色不对,他们会要求小孩在大人陪同下来购买。也有商家表示:现在的小孩手上有数百元现金的并不在少数,许多家长也同意小孩独立支配这部分钱,所以如果有小孩独自来购买价格数百元的游戏机,他们不会一概拒绝。
律 师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不在身边,显然小孩购买游戏机的行为无效
记者就此个案采访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谭林辉律师,谭律师十分肯定地答复说:商家必须无条件全额退款。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本案中,小强是在其法定代理人不在身边的情况下购买的游戏机,显然其购买行为无效。谭律师进一步分析说,即便是已经年满十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自购买价格昂贵的商品,家长同样可以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比方说,他花10元钱买一本书,这没有超出小孩的判断能力,其购买行为是有效的;但花800元买一台游戏机,这就超出了他对事物的正常判断范围,所以购买是无效的。对于一般城市家庭来说,800元不会对生活造成大的影响,但具体到小强一家,800元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会影响到他一家人的生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方女士可通过消委会要求商家全额退款。
惠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