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强奸幼女逃4年 母亲哭泣唤回儿子投案自首
2006-09-28
  万宁市长丰镇黄山村委会年仅16岁少年阿奇(化名)因强奸6岁幼女亡命天涯4年,后在母爱的感召下向警方自首。 

    日前万宁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阿奇有期徒刑1年。

    黄色录像使他作出糊涂事

    “我是受了黄色录像影响,事后我非常后悔。”在押于万宁市公安局看守所的阿奇说,上小学时,他就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不好,小学毕业后,他不再上学了。一天,他看到一帮人在一村民家看黄色录像,他好奇就跟着一块看。以后,他就经常看黄色录像,甚至自己花钱租录像带。

    2002年7月24日上午9时许,阿奇路过该村幼女6岁兰兰(化名)家,看到兰兰蹲在树丛里解手,顿时,刚看完的黄色录像里的镜头在他眼前浮现。他把兰兰拖到厨房后槟榔树丛里强奸了。因为疼痛,兰兰哭个不停,兰兰的爸爸在附近听到后跑过来,气愤地打了阿奇几拳。下午,兰兰爸爸领着女儿到派出所报案。案发后,万宁警方在网上通缉在逃强奸疑犯阿奇。

    因为害怕走上逃亡路

    阿奇说,他听到兰兰的爸爸喊着要告他,怕父母回家后打他,越想越害怕,就偷了父母的钱,坐车到了海口。在海口,他不知该往哪里去。在海口流浪了三天后,他乘长途汽车跑到广西的外婆家躲藏。在广西呆了一个月,他到了深圳。因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份,他只能找些小厂做事,每天工作10多小时,每月仅有300元的工资。

    阿奇告诉记者,他在深圳认识一个当地女孩,名叫阿丽。阿丽与他同岁,人非常善良懂事。阿丽家人对他也很好,他跟阿丽相处了一年。去年春节,阿丽提出到海南看他的父母,他拒绝了。“我没法跟阿丽说明我的情况,我爱她,但我清楚地知道,我不可能给她幸福。”阿奇说,去年10月,他正式提出与阿丽分手。

    母亲的哭泣唤回犯罪儿

    今年1月的一天,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到工厂检查外来工的身份证,他吓得躲到厕所里,当天晚上就离开了工厂。因怕警方抓捕,阿奇先后换了五六个工厂,生活极不安定。今年春节,阿奇打电话告诉父母说自己在深圳打工,母亲听到儿子久违的声音,在电话里失声痛哭,阿奇听到母亲撕心裂肺的哭声也忍不住哭了起来。2月17日,阿奇乘长途汽车回到海南,在父母的陪伴下,18日上午,阿奇走进万宁市公安局向警方投案自首。

    万宁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阿奇无视国家法律,奸淫未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了强奸罪。由于阿奇实施犯罪时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并且在犯罪后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和交代了犯罪事实,依法应予减轻处罚,于是作出一审判决:阿奇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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