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盗窃团伙共有14名成员,一半成员为未成年人,其中最小的年仅7岁,他们中大多是在老家被老乡以游玩为由,带至深圳,然后被逼加入到该团伙的。这个团伙长期在南山的沃尔玛、海雅百货、人人乐等商场门口路段实施盗窃。团伙成员由一“老大”领导,其手下有多名分管“领导”,负责接送人员、收赃以及在未成年人实施盗窃时对其进行保护、望风,可谓“各尽其责”。每天早上,这个盗窃团伙都租用一面包车,载着满车的“小扒手”出门,将他们分批送到不同的路段,然后开工,寻找目标,实施盗窃。“工作”到晚上,再由专人将在不同站点“开工”的人员接回居住点,包吃包住,并有专人做饭,照顾生活。
每个“工作”点,都由团伙里一名成年人及一两名“小扒手”组成,通常由“小扒手”寻找目标,然后采用悄悄尾随的方式,从事主的背后将包拉开或从衣袋内迅速将物品偷出。该团伙不设休息日,天天作案,其猖狂程度由此可见一斑。晚上收工后,每个小组会将一天盗得的所有财物,上缴给指定的管理人员,然后再由管理人员上交“老大”。若被发现有不交或少交的情况,就会受严厉的处罚。
南山公安机关在“整治街面治安,打击街面犯罪”行动中,成功“剿灭”了这个盗窃团伙。在审讯中,祖某交代,之所以利用未成年人进行盗窃,是因为这些未成年人由于达不到刑事责任年龄,即使被抓也可以免于刑事处罚。(记者包力 于瀛 通讯员刘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