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任自称董事长二奶 藏公司档案索50万感情费
2006-09-06

本报讯(记者于洋)“我是董事长包养的二奶,那8万元是董事长给我的感情补偿费!”昨日,44岁、长相娇好的重庆南岸福天房地产公司原办公室主任刘某,因不满职务调整,私自拿走公司价值千万元的79份档案资料,并以此敲诈公司50万元,而站到了南岸法院的被告席上。

不满职务调整拿走公司档案

检方指控,2002年,当时40岁的刘某经人介绍,到位于南岸的重庆福天房地产公司工作,担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兼管公司档案。

今年2月13日上午,该公司决定将刘的职务调整为办公室主任兼物管公司经理,不再兼管公司档案。

刘某对此极为不满,当日下午,刘私自将其保管的公司重要档案资料,共计79份拿走藏匿于家中并自动离职。

索要50万分两次拿到8万

次日,刘打电话给该公司法律顾问黄某,声称她是公司董事长兼法人聂某的情人,并让黄转告聂,要想拿回档案必须先将50万元打到其指定的银行卡上,否则将烧毁档案资料。

18日下午,聂与刘在渝北某茶楼见面。考虑到刘所藏档案资料一旦烧毁将给公司带来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聂当场支付了4万元,同时被迫与刘达成协议:由聂分三次支付刘15万元,刘交回公司档案。

20日上午,聂又支付给刘4万元,刘分两次交回了68份档案资料。

庭审7小时将择日宣判

今年3月10日,刘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南岸公安分局取保候审;4月10日被警方监视居住;4月28日,经检察院批准,刘被警方逮捕。

控方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销毁被害单位重要档案资料相威胁,敲诈被害单位现金8万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而被告刘某则认为,她与聂某保持了4年的情人关系,聂曾经承诺要给她感情补偿,这8万元是聂某应该给她的。控方当庭举示了该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证实被刘某私藏的79份档案十分重要,包括拆迁许可证、开发项目合同、公司与客户的法律文书、政府批复、文件等,这些资料涉及金额达1200余万元。而辩护人则反驳称,这些资料中,大部分只是政府文件、过期的协议等文书。

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7小时的激烈辩论,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4时才结束。该案将择日宣判。

刘某曾在重庆福天房地产公司担任办公室主任,兼管公司档案 姚波摄

曾带“平头”大闹公司

检方指控,今年3月7日,刘某曾纠集六七个“平头”到公司大吵大闹,还对董事长聂某进行恐吓。刘某当时大叫:“我为公司加班加点,喝酒喝出病,聂××包养我,让我当二奶,同居这么多年又不给钱……”。该公司报警后,刘被警方带回调查。对此,该公司财务总监王某及多名证人均证实确有此事。

刘某当庭否认称,她只叫过一个人陪她去公司,原因是聂某曾到小区去堵过她的门,她才到公司找聂理论。

“闹僵是因为他怀疑我另有男人”

“董事长从2002年起包养我。”昨日法庭上,被告刘某称,2002年,她进入该公司后,董事长聂某发现她是单身且有几分姿色后,便经常以请她吃饭、开车送她回家为由,对她发起了求爱攻势。在聂的“爱情攻势”下,二人当年便开始了同居生活。那时,刘还租住在南坪一间出租房里。聂当时向她承诺,先和她保持5年的情人关系,5年后即和妻子离婚,再同她结婚。如果离不了婚,将给她一间门面做生意,再每个月给她一些生活费,她照样可以生活得衣食无忧。但条件是刘在这5年内不能另交男友。刘某称,同居期间,聂为她支付了位于南滨路的一套小户型商品房的首付款。房子装修好后,聂经常到新房来和她同居。

刘某还称,之所以和聂某闹僵,是因为聂怀疑她在外面另有男人。今年2月12日晚,聂在她的新房里给她打电话问她在哪里,当时她回答说在家里,聂见她撒谎当即大发雷霆,还将她家里的家电砸坏。次日上午,聂便到公司开会,作出了调整她的职务的决定。

“他们是没扯结婚证的夫妻”

“啥子关系,他们是没扯结婚证的夫妻关系!”昨日,刘某的姐姐、哥哥及3位朋友先后出庭,证实刘某是聂某包养的二奶。刘某的姐姐称,她早就知道妹妹刘某与聂在一起同居了,聂某还请过她及家人到聂的老家玩耍钓鱼。一次,聂和刘一起去看刘80多岁的母亲,并给了200元钱。刘某的辩护人还当庭举示了刘与聂亲密合影的照片。

公诉人对此当场予以反驳,认为仅凭几张合影照片不能说明问题。

董事长否认包二奶坐奔驰绝尘而去

昨日庭审从早上9时一直持续到下午4时,历时7个小时,涉案的房地产公司来了数十人旁听。下午庭审时,刘某所指的包养她的当事人———重庆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聂某终于出现在法庭的旁听席上。庭审结束后,当记者问聂是否包养过刘某时,聂称他与刘之间只是单纯的同事关系,根本不存在刘某所说的包养关系,并否认曾去过刘某家砸东西以及为刘某支付商品房首付款的说法。

随后,聂某在一大帮下属的簇拥下,坐进他的奔驰S320轿车绝尘而去,来法院旁听的该公司其他员工也集体乘车离去。

昨日,记者从网上查询得知,重庆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法人是聂某,公司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27号,福天大厦就是该公司开发的写字楼。以聂某为法人的企业共有6家,涉足建材、建筑工程、农业开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多个行业。(来源:华商网-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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