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献 路还有多长?
由于还没有接受单位,一些有意愿的市民仍只能“纸上谈兵”
捐出一个遗体,可能帮到许多人。遗体捐赠、器官捐献是近两年来才出现的新鲜词。去年,福建省出台了相关条例。在对遗体、器官需求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厦门遗体捐赠这个新鲜事,正在遭遇无接受单位、难以操作、捐献者少等尴尬。
七旬老伯想捐遗体
老黄住在湖里区,74岁,今年3月份,老伴因食道癌去世之后,他就产生了捐献遗体的想法。老黄是漳州漳浦人,17岁开始在运输部门干到60岁,退休后又到厦门大学看过门,生有3男3女,连孙子都有了。他说,与其把遗体拿去烧掉,埋进土里,不如把有用的部分捐出来,用来帮助人。
直到今年8月份,他还不知道谁能在他死后把遗体捐出去。8月8日,他又想起这事,认为医院应该可以把遗体捐出去,便拨打电话与某医院联系,但被告知院方没有遗体接受权利。老黄又辗转找到市红十字会,终于找对了单位,但只能先报名,没有表格或申请表可以填,因为厦门还没有有资质的遗体接受单位。
《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2005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规定,各级红十字会是遗体和器官捐献的委托单位。截至日前,记者到厦门市红十字会了解到,已有49人向他们报名,老黄是最近报名的一个。
条例规定,遗体接受单位需符合相关条件,并向省红十字会登记后方能有效。厦门已推举相关单位作为接受单位,还未获批,现在只能先接受报名,无法具体操作。“万一有报名的捐献者突然发生意外,也没办法立刻把遗体捐出去。”记者采访中,一位同样有捐献意愿的女士说。
家属反悔怎么办?
记者随机采访了5位有意捐献遗体者,他们的想法大多是自己决定的,未和家人商量。这也成为未来操作上的困扰。“毕竟是死人,不是普通的东西,不能轻易处理。”市红十字会一负责人说,把遗体捐出去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其中诸多操作环节,尚需细则上的指导。
该负责人指出,捐赠是填个申请表,写个志愿书就好,还是得经过公证,尚需讨论;虽然条例中规定捐赠者亲属应支持捐赠者的行为,但人死后,遗体由其家属负责,他们不同意,反悔怎么办,好器官不能拖延,谁来把遗体捐出去?捐赠者遗体将有用部分捐献出来,剩余部分如何处理,是不是烧成骨灰后还给家属……厦门现在还没有一例遗体捐赠成功,很多问题在实际操作中会暴露出来。
捐献社会需求大
“厦门的报名情况还不错。”厦门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但对于我市的实际需求,意欲捐献的人仍然有相当大的差距。
医学专家介绍,遗体的用途主要有三个:医学教学,病理解剖和器官移植。器官移植如角膜移植、肾移植等,医学上,把提供给病人的器官称为“供体”,供体短缺是移植手术最大的障碍之一。
据中山医院反映,该院每年接待的尿毒症患者在200-300例之间,但肾源缺乏,最终能配得上对,又能做移植手术的仅有7-8例。“尿毒症患者的数量,每年都在递增。”一位人士不无担忧地说,而国外的器官移植,有70%供体来自捐献。
器官缺乏致使价格较高,记者了解到,目前厦门做一个肾移植手术需7-8万元,有患者因为找不到“供体”和考虑到经济因素,私下到外省寻找来源不明的器官、地下医院,进行移植手术,无形中也为自身的健康增加了许多风险。
厦大医学院王副院长也告诉记者,该院医学人体标本的提供极其困难。按要求,医学本科的学生应该是平均4人实习解剖一具尸体,但由于本地没有尸源,医学院为此花出的代价很大,要从四川等遗体捐赠做得比较好的省“进”尸,路途遥远,运输费、保管费等加起来,一具尸体平均下来需上万元,若扩招将难以应对。
记者了解到,尽管有越来越多的人认同、接受遗体捐赠,但死也要全尸等传统观念仍影响深远,大家都不愿在亲属死后对其折腾。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遗体捐赠还要在观念上多做宣传,这条路仍然很长。 导报记者 吕寒伟
路长没关系 只要能提速
现代科学进展飞速,但疾病仍时时威胁着许许多多的普通大众,虽说现代的医学技术可以做到“器官移植”来挽救许多患者的生命,但是,先进医学常常遇到“无米下炊”的尴尬。
“捐献遗体”的确是一个很新锐的事情,特别是在几千年来一直推崇“入土为安”的观念下,做出“捐献遗体”的决定是需要何等的勇气啊!要让大家来接受这种事,路子的确很长,但是,这不要紧,路子再长,只要速度上去了,最终要完成这件事情,也不是很遥远的事。
这就需要大家的共同理解与支持,与此同时,也需要有关部门能早日出台更具体的操作办法,莫让这些先行者的热心变灰心。
文章来源: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