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06-07-28

 本报杭州7月27日讯 (记者 王瀛波 袁艳)全省第二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今天在杭召开。会议提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以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提高综合素质和保障合法权益为重点,突出重点领域,着力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努力推动我省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省委书记习近平发来贺信,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讲话,省委副书记乔传秀出席,副省长陈加元主持会议并讲话。

  吕祖善在讲话中指出,妇女儿童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过去五年,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得到进一步贯彻,我省妇女儿童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日益广泛,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妇女儿童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我省妇女儿童发展在很多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我们要进一步认识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吕祖善指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坚持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保障妇女平等发展和儿童优先发展;坚持统筹协调,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省实际,要进一步保障妇女参政权,保障妇女经济权,抓好妇女儿童教育,抓好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营造妇女儿童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此,省政府已初步排出了14项实事项目,其中妇女项目8项,包括女干部教育培训工程、城乡妇女劳动力培训工程、第二轮“母婴健康工程”等;儿童项目6项,包括农村教育“四项工程”等。这些实事项目基本涵盖了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主要方面,对解决当前我省妇女儿童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这些实事项目,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强化措施,抓紧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尽快落实下去。

  吕祖善强调,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应尽的职责,必须将此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切实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总体部署,努力推进妇女儿童工作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形成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合力。

  会议还表彰了宁波市、杭州市上城区等18个“浙江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市、县(市、区)”,杭州市司法局等91个“浙江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陆瑞芬等86位“浙江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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