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遗体得求人?
2006-07-19
  近日,海口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病人何某心脏病猝死后,家属为完成何某“死后捐献眼角膜”的遗愿,于是请护士长帮忙联系。可没想到,护士长联系了近两个小时,有关部门却不“领情”。

    而更令人尴尬的消息是:作为大特区的海南,至今还没有一具真正自愿捐献的遗体或器官;5家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几乎停顿。市民不禁感叹:捐个眼角膜咋就这么难!

  

    眼角膜是眼睛里的一个很重要的器官 丁川 摄

    自愿捐献眼角膜遭冷遇

    据海口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护士长俸永红介绍,今年60岁左右的男病人何某患有心脏病,7月8日上午,何某心脏病发猝死在医院。当时,何某的家属向她表示,死者临终前有自愿无偿捐献眼角膜的愿望,希望她能帮忙联系一下。 “我从医这么多年,从来没遇到过死后有无偿捐献眼角膜的病人!”俸永红感慨地说。

    为了帮助死者完成遗愿,且能给幸运的受者更多的光明,俸永红就去积极联系了。可没想到,结果却令她和家属大失所望。她联系了省内大医院等有关部门近两个小时,但没有任何一家单位能给她一个肯定和具体的回答。“做一件好事咋就这么难呢!”俸永红遗憾地说。因为死者的眼角膜如超过六小时,一般都不能用于移植了。最后,家属只得带着遗憾送何某去安葬了。

    一位即将走到人生终点站的病人,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提出死后捐献眼角膜的愿望,护士长竭力为他联系接收医院。这本是一件好事,可惜事情却以遗憾落幕。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为此,记者走访了相关单位。

  5家登记接受单位几乎停顿

    据悉,2001年,海南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厅和省民政厅联合制定了《海南省接受志愿捐献遗体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有5处,分别是海南医学院、海医附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和三亚市人民医院。“这5个登记接受站基本没有登记。”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管理中心负责人文健夫说。现在,登记接受站没有一个管理系统和机制,各方面都没落实和完善。

    一个生命在这里结束,他生前遗愿是捐献自己的眼角膜。 丁川 摄

    省红十字会:5年仅有12人自愿捐献遗体

    海南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国卫告诉记者,捐赠遗体器官细化操作在海南还没有落实。红十字会现在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一方面是很乐意积极推动这件事,但只能起到倡导、组织、动员作用,具体接收事宜需要医院来配合。可现在,医院似乎动力不足。

    明年省红十字会将把此事作为重点来抓。近日,省红十字会已拟定《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含纪念林)》项目,计划为遗体捐赠者的亲友提供一个祭奠的场所,拟一次性募捐60万元(含5年的管理费用),建立一个园区占地约1000平方米的“海南省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纪念碑将逐年镌刻捐献者的姓名和生卒年月,并在园区的花丛中为每位捐献者种植一棵纪念树。此外,省红十字会将会起草有关条例草案,争取明年提交给省人大审议。

    据悉,省红十字会从2000年底开始进行受理捐献遗体及遗体器官事宜。截至目前,仅有12人是经过公证的遗体器官捐献者,但这些捐献者都还健在,所以海南遗体器官捐献没实际操作过。 目前,南京、上海、深圳等国内城市遗体器官开展得很好,据了解,上海就有上万名登记公证的遗体捐献者。

    海医附院:没有形成机制和专门机构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书记肖劲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几年,该院的眼角膜移植做得很少。海南捐献者少,受捐者也很少,只有零星的受者。尽管现在有患者需要眼角膜,但单位时间内找不到受体也是无法开展的,因为眼角膜是不等人的,反之也一样。遗体和器官捐献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现在没有形成一个机制和专门的机构去运作这件事。此外,机构运转的经费和成本由谁出,这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省人民医院:海南眼角膜捐献靠“进口”

    海南省人民医院眼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登记的需要进行角膜移植的病人有近60例,每年该院进行眼角膜移植手术20例左右。但现在,他们的眼角膜来源一般都来自深圳眼科医院和中山医院眼科,因为深圳有“角膜库”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运作体系。深圳人大也立法规范了遗体器官捐献的行为。此外,澳门和香港的红十字会也都会协助深圳开展这项目工作,只要有人愿意捐献,一切事情都由专门机构去办理,且还会给捐献者开追悼会、刻录光盘等,此外捐献者还能收到1000元的奖励。

    “海南就算是有人要捐献,都不一定有医院敢要。”这位负责人说,由于海南没有对遗体器官捐献立法,海南在遗体器官捐献方面可以说是空白的,所以很多事情都需要规范,医院也不敢轻易用。

    海南医学院:每年需要50具遗体用于教研

    海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海南遗体器官捐献机构不健全,很多规定是空架子,没有真正运转起来。医院也没有专门的“角膜库”。他们现在用于教学和科研的遗体缺乏,每年得需要50具尸体左右。其中有一些遗体是无名尸,或者从内地购买,一具就要3000元,还不含运费。由于遗体缺乏,有时候他们只能利用录像的方式来弥补。

  记者暗访:捐献遗体得求人

    如果市民想捐赠遗体该怎么办手续?今天,记者拨打了海南省红十字会公布的5个捐献遗体器官登记接受站的电话。其中多数的登记接受站都没能给记者一个准确具体的捐献办法。有的登记接受站的电话甚至没有人接听,省农垦医院和三亚市人民医院登记接受电话的回复是:没有开展这方面事项。而一家登记接受站则冷冷地说:“捐献可以,但没有报酬,现在单位没有车,遗体需要在十八小时内自己拉到该院,如果腐烂就不要拉过去了。”

    针对这种情况,市民呼吁,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死要全尸的传统观念将逐渐谈化,政府能否建立一个快速的遗体器官捐献“绿色通道”或者立法遗体捐献,借此推动海南器官捐献本土化,让更多的病人得到重生的机会。

    
  相关链接

    深圳通过国内首部器官移植法

    2003年8月22日,深圳在全国开先河,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该《条例》是我国内地第一部关于器官捐献移植的法规。借助这部法规,解决了人体器官活体稀缺的问题。 条例明确提出了捐献移植器官的规则,确定了捐献者及患者知情同意的权利和保密的原则,并规定了法律责任。比如要严格禁止以任何方式买卖人体器官,要建立人体器官信息库保证公平分配捐献出来的器官,要采取具体措施保证器官捐献者是出于完全自愿,医师非法实施人体器官手术最高可处以50万元的罚款等等。

文章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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