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任务,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长安区妇联作为长安区委领导下的重要群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如何更好地发挥广大农村妇女干部特别是女村官的作用,更广泛地团结动员广大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针对这一问题,最近我们对镇、涉农街道、行政村进行了调查摸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长安区农村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1、现有妇女干部的基本情况。长安区作为石家庄市的主要城区,农村所占比重较小,共有33个行政村,分别由高营、西兆通、南村三镇及长丰、谈固两个涉农街道管辖。其中,高营4个村、西兆通11个村、南村14个村、长丰3个村、谈固1个村。农村主要集中在西兆通、南村两镇。今年是农村基层组织换届年,截止目前,长安区农村换届选举工作尚未全部结束。33个村中有29个村完成了选举任务,虽然妇女干部的整体情况不能完全掌握,但整体队伍基本定型。在完成选举的29个村中,选举产生的女村官(村支部书记、村长)4名(有3人兼任妇代会主任),通过直接选举分工担任妇代会主任的有21个村21人,选举成功但没有女干部而聘用妇代会主任的有7个村7人(均享受村委委员待遇),其中有一个村——西兆通镇西庄村尚无妇代会主任。这些当选的农村妇女干部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工作年限大都很长,有较强的农村妇女工作经验。二是年龄结构偏大。45岁以上有20人,占女干部总数的69%,45岁以下仅有9人。三是学历层次较低。其中大专学历5名,中专2名,高中10名,初中11名,小学1名。
2、农村妇女工作的环境状况。长安区长丰、谈固两个涉农街道有4个村,属于典型的城中村,农民无地可耕,以务工或经商为主,妇女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妇女角色。高营镇是长安区亿元经济强镇,镇属企业多,辖属4个村的农村妇女大多在企业工作。南村、兆通两镇25个村,妇女在家务农的较多。三个层次的农村妇女工作状况,给新形势下的妇女工作提出了多层面新的更高的要求。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长安区工作重点在三个镇特别是西兆通、南村两镇。
3、农村妇女干部发挥作用情况。妇女干部在经济建设、村镇规划、民主政治建设等新农村建设中除和男村官发挥着同样的作用外,还在组织动员农村妇女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特别是和谐家庭、和谐村镇的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广大妇女工作者通过教育培训妇女群众,深入开展“双学双比”活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通过创建“洁齐美家庭”、“美德在农家”等活动,引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文明风尚;通过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以此提高村民整体素质,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良好村风;通过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努力提高社会整体性别意识;通过做好调解家庭矛盾、干预制止家庭暴力等艰苦细致的妇女维权工作,排除许多隐患,为农村稳定做出了贡献。她们工作在新农村建设的最基层和第一线,是党和政府在农村开展妇女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总体看,长安区绝大多数农村妇女干部都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不负村民的信任。
二、长安区农村妇女干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妇女干部比例偏低,分布不合理。农村干部基本上以男性为主,村两委中妇女比例只占8%。从农村妇女干部职位分布情况来看,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占绝大多数,从事组织或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很少,到目前尚无一名妇女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主持全面工作,仅有4名担任副书记。
2、妇女干部平均年龄偏高,创新能力较弱。年龄老化是农村妇女干部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在长安区45周岁以上约占农村妇女干部总数的69%,这种状况很容易造成妇女干部整体活力不够,思想相对陈旧,接受新生事物能力较差,政策理解能力和办事能力不强等弱点。
3、妇女党员比例过低,干部后备人员缺乏。长安区农村党员中妇女比例过低,仅为1%左右。这说明农村妇女干部的政治觉悟较低,政治上要求进步不迫切。同时,妇代会大部分的工作基本上由妇代会主任一人承担,且多以计划生育工作为主,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实质性工作,难以形成农村妇女工作生动活泼的局面。个别妇女干部头脑中还存在着“怕培养了后备人员,夺走自己位子”的落后思想,因此妇女干部后备人员严重匮乏,经常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
4、受训机会少,理论水平较低。去年长安区组织了两次免费培训。在农村妇女干部中普遍存在两种错误认识,一是认为学习培训对农村妇女工作用处不大;二是认为年龄大了,记也记不住。再加上个别村资金较少,没有专项培训费用,拿不出钱来也无法参加培训,导致妇女干部不能系统学习,认为不学理论工作照做。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出现了个别妇女群众参加一些封建迷信活动的现象。
5、工作上主动性、创造性不强,缺少争先意识。部分妇女干部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一年到头就是到区、镇政府参加几个会议,然后把上级布置的一些硬任务完成了就算万事大吉,工作主动性显得较差。至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想办法、出点子,带领妇女群众致富方面就更显不足。基层工作面对老百姓,遇到矛盾比较多,相当多的妇女干部胆量不够大,不敢去碰钉子,喜欢当老好人,工作中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反映在选举工作中,竞争不足谦让有余。由于思想观念陈旧不愿和男性竞争,错过了大好的工作机会。
三、加强农村妇女工作的想法和建议
1、修改完善相应政策文件,下达农村妇女干部配备的硬性指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长安区根据农村换届实际情况,妇代会没有采取直选的方式,而是从选举出的村两委班子中,由一名妇女干部担任妇代会主任。部分村因无妇女干部,只能聘任妇代会主任或空缺。由于不是硬性的规定,在两委指数较少的村,竞争激烈,往往不能达到“妇女有适当名额”的要求。建议市妇联根据具体情况向上级反映,出台硬性的规定,以保证妇女能够有机会参政议政,提高妇女干部比例,从而增加妇女干部的数量。
2、加大免费培训力度,进行多方位的业务指导。建议省市妇联从政策、资金上倾斜,支持并多组织免费的妇女干部培训班。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培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社会性别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端正妇女干部的工作态度,提高对妇女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3、加强理论调研,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妇女工作进行指导。要充分利用调研月的有利时机,加强工作调研,对基层妇联组织进行指导,着力在以下四个方面做文章:一是立足实际建立和健全农村妇代会组织,创新妇代会工作机制,使其在带领农村妇女致富奔小康的道路上发挥作用。二是立足生产发展,引导帮助农村妇女探索致富的新途径。三是立足家庭文明,引导农村妇女创建“洁齐美”的家庭生活环境,倡扬尊老爱幼、崇尚科学、文明的道德新风,展现新农村的精神风貌。四是立足权益维护,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促进农村妇女共享和谐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