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血病复查要看4项
2006-07-04

  很多病人在治疗缓解后,就觉得“大功告成”了。殊不知,这种麻痹大意往往会成为将其引至死亡的导火索。当病人发觉身体出现异状时再去检查,肿瘤经常早已广泛转移,医生也就束手无策了。

  其实,白血病治疗的全过程应包括:诊断―治疗―康复―定期复查―随诊,这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行百里而半九十”,病人如果不按照要求定期复查,很可能功亏一篑。

  一般情况下,在白血病病人病情稳定之后,1年内应每一两个月复查1次,2―3年每3个月复查1次,以后则须每半年复查1次。复查时经常要做的检查包括:

  血常规和白细胞分类:这是各类白血病患者必查的项目,可以帮助判断白血病的状况,如用来发现白细胞是否过多,停化疗较长时间后血红蛋白、血小板是否没有恢复甚至下降等。

  骨髓检查:抽取骨髓细胞可以用来评价白血病的状态。白血病是起源于骨髓造血细胞的疾病,虽然在白血病细胞进入血液时,可以通过查白细胞分类发现它们;但在白血病细胞不进入血液的情况下,就只能检查骨髓细胞才能较好地评估病情了。在发病或复发早期,骨髓检查尤为重要。

  根据白血病浸润的部位进行检查:白血病可以浸润到不同部位引起相应的表现,如肝、脾、淋巴结肿大,皮肤及其他部位的肿块,头痛、咳嗽等。如治疗前就有这些表现,治疗后就应定期检查这些症状来评估病情。患者在治疗缓解后也可出现白血病浸润,因此如有不适,应及时就诊,根据病情确定检测的方法。

  通常,医生会根据以上的这3项检查,来了解治疗后白血病细胞数量的多少,评估以前治疗的效果,确定以后的治疗方案,决定停止治疗的时机,判断治疗效果。

  同时,监测治疗引起的副作用也很重要。化疗和造血干细胞移植是目前治疗白血病的主要方法。但这些治疗都会引起一些副作用,如感染、出血,糖尿病加重,水、盐、电解质平衡失调,心、肝、肾、肺、脑等器官功能下降等。

  因此在治疗期间,监测这些副作用,可以帮助医生决定下一步的治疗方案,在杀灭癌细胞的同时,让病人保持良好的生活状态。▲

  文章来源:  《生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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