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的不少,好多带孩子的,这种情况我能接受但必须是女孩。先说说D女士吧,某职业大学英语老师,有个女儿判给了男方,兼职作导游,在外租房住,其实和好几个男人过从甚密,但和哪个都若即若离,属于那种典型的吃着盘子里的看着锅里的那种,月收入过万,但和我说最多结了婚交3000元(典型的没诚意)........
再说说L女士,政府的一个办事员,老公和别人胡搞所以离了,心理一直不平衡,但又指着老公一年给20000元的抚养费兼带着给孩子辅导功课,所以交朋友的条件是自己的房子要留下,住到我这里来并且和孩子住一间,我住另外一间,不明白是和我结婚还是带着孩子和我搭伴过日子,我想即使结了婚和偷情恐怕也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合法的偷情是不是很累,所以同居了一段时间也就算了........
最典型的是X女士,家在湖南,到外地打工作项目经理,人长的很一般但是特精明的那种,我给她起外号“小刀片”,给人感觉和她在一起是要被慢慢宰割的,不过她也很吸引我,应该说有一种独特的魅力(男人就这么贱)和我结婚的条件是给她买一辆汽车,10万元左右的那种,不知是嫁给我这个人还是嫁给车,后来我略施小计考验她一下介绍她给我表叔认识,我表叔没结婚但是特有钱也比较花,略一勾引就和他上床了,靠.......好在我唯一的损失就是丢失了一些精液,就算射到马桶里去了吧......
至于什么Z女士M女士等等,和我结婚的前提是即使孩子判给了男方也要把户口迁到我这里因为我住的地方学校好孩子上学方便,要不就是看我有钢琴且弹的不错,所以提出的条件是教她孩子钢琴就可以考虑嫁给我,呵呵......
其实以我的条件不至于找那种带孩子的,但是真找也无所谓,但是女方提出很多很现实的条件就让人有些接受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