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日期: 2006-6-8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郑州晚报报道:电厂路派出所民警根据家长举报,日前破获一起男青年猥亵小学男生的系列案件,受害男孩的家长对此人十分痛恨(本报昨日A12报道)。昨日,记者对被施暴未遂的两个孩子和他们的家长进行采访得知,孩子在遇到危险时,都大声叫喊,吓跑施暴者,从而成功逃脱。
两个孩子发现危险都大声叫喊,成功逃脱
昨日12时30分,在陈伍寨村,记者找到了已知的被嫌疑人徐某第一个施骗的小松(化名)。正在吃饭的小松看到生人很不自然,不停打量记者,眼神充满怀疑。他的父亲一边向猪圈里倒猪食一边对记者说:“孩子从那件事后,开始怀疑任何男人。”在爸爸的劝说下,小松勉强说出当时的经过:“那天中午我吃过饭,天有点热,我就穿了个短袖上学去。走到桥东头的时候,那个头发梳得可亮的人过来,他说他是西流湖管树的,说我拽断了桥下的树枝,我不服气就跟他下桥去看。”
徐某领着小松向桥下树多的地方走,走到一根电线杆处,对方用纸塞住了他的嘴。“他要脱我裤子,我不让,使劲乱蹬。没一会儿我听见外边有人说话,赶快大叫,吓得他跑掉了。”
在小松家附近,记者随民警找到了案件记录中第二起遭强暴未遂的11岁的小亮(化名)。小亮是3个孩子中年龄最大的。小亮的妈妈提起这件事就哭:“要不是儿子精明,准被糟踏了!”小亮说,那是一个星期三的中午,饭后快两点了,“我刚走到桥头旧书摊那儿,走上来一个男的,他截住我说是管树的,要我去看我破坏过的树”。小亮同样被领到一个僻静的土坡边,徐某随后的过分行为让小亮意识到危险,于是,他提着裤子边跑边大声叫喊。“他当时还没把他的裤子脱下来,听到我的叫喊,就不敢追我,向另一边跑了。”小亮非常勇敢地笑着说。
专家表示,猥亵男童是性变态,与同性恋有根本区别
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的性心理专家李平安主任说,从性心理学角度来说,猥亵男童属于一种性变态,与平常所说的同性恋有根本的不同。上世纪80年代,中国精神病学认定这种行为是一种心理疾病。这种人的行为以强制对别人甚至儿童施暴,会对未成年人造成巨大的心理痛苦,甚至会影响他们一生。这种行为已严重违法,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线索提供王刚 ( 记者 徐富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