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3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杭城一月两起意外灼伤凸显流动人口子女入托难
-在中国,溺水是0~14岁儿童意外死亡的第一大原因。1~4岁儿童中,每10万个有15.27个儿童死于溺水。
新闻事件一:谁为小文文的伤害负责
5月27日中午1点多,5岁的安徽男孩文文在与同伴玩耍中,不慎失足掉入了一个石灰池里,导致全身80%面积被烧伤(钱江晚报5月28日曾报道)。
昨天,坏消息不断从省儿童医院付出:孩子目前仍没有脱离生命危险,医生多次向家长发出了病危通知书。
文文的姑姑向记者回忆了事发前后的过程:中午12点多,一男子驾驶着手扶拖拉机,将一拖拉机的石灰倒进了一个多年未用的石灰池,冒起串串水泡。
当时,她的两个女儿、邻家女孩还有文文正在旁边玩耍,见池子里起泡了,便跑过去看。文文跑得太急,不小心跌了一跤,滑进了池子。最后,是她的11岁的大女儿找来一根棍子,将文文拉上来的。
事发后,倒石灰的男子一直没有露面。到昨天,文文的医疗费用已花掉了8000多元。
“这个石灰池没有东西拦住,主人应当对我儿子受伤负责。”可是,如何维护儿子的权益,夫妻俩感到束手无策。
文文的父母同样推卸不了责任。文文本需要父母监管。但夫妻俩只顾做生意,没有将孩子的安全放在首位,任其跑来跑去玩耍。
专家说法
外来务工者家庭在城市中,白天大人出去干活,把子女留在家里,监护上就成了空白,居住区往往又是一些公共设施不怎么完善的城郊结合部,那里提供的社区服务相对来说不怎么完善,当缺乏相应安全教育的孩子面对安全隐患,造成悲剧发生。
父母家庭监护意识应该提高,家长有责任保护自己的孩子,所以不仅要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也要提高家长安全意识,真正把子女监护起来。有必要编写一部安全“三字经”,像古代的启蒙读物一样,给家长也上好安全第一课。
新闻事件二:意外伤害背后是入托难
受意外伤害的孩子,年龄大多为4岁以下的幼儿。这些年龄段的城区孩子,大多放进了托儿所,或是请保姆照看。然而,流动人口的子女,却只能跟随在大人的身旁。大人一不当心,孩子就极易闯祸。
今年4月27日上午10点多,安徽人戴女士将三壶开水倒进了一个大塑料桶里,准备洗衣服。她4岁的儿子飞飞站在一旁。此时,飞飞的叔叔开着一辆货车在倒车,飞飞边看边往后退,结果碰到了塑料桶,整个人一下子坐进开水里,飞飞的臀部、大腿、背部和手部严重烫伤,全身烫伤面积达30%。
飞飞的母亲说,她和老公每天忙着走街串巷收购废报纸。她其实很想将儿子送进托儿所里。但是,她在租住地蒋村附近跑了多家托儿所,但最后孩子还是进不了。像样些的托儿所价格太昂贵,价格便宜的吧,条件又太差,她不放心。无奈,夫妻俩只好每天带着儿子去收购废报纸。“如果孩子当时放进托儿所了,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
专家说法
像戴女士这样的外来务工人员,杭州为数不少。她们渴望孩子也能得到城里孩子一样的权益,接受正规教育。然而,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绝大多数外来民工子女,现在还无法享受与城里孩子一样的待遇。这里有民工自身经济条件的局限,更有教育体制的限制。
新闻事件三: 8岁女孩凋谢在泳池
8岁的小女孩阿璇是象山人,2005年7月25日,她和往常一样到托管班学游泳,却没有像往常一样开开心心地回家。
事发时游泳馆里有游泳学习班的19名孩子,还有其他三四个人。学习班分成学习组和提高组,游泳教练规定学习组只能在浅水区活动,提高组可以去深水区。
孩子们下水大概不到10分钟,一个提高组的同学就托着阿璇,从深、浅水交界的位置游过来。游泳教练赶紧下水把那个女孩抱上岸,开始做人工呼吸。阿璇呛出一点水,但还是没醒过来。
据分析,阿璇身高为127cm,被发现时,位于深浅水区交界部位的浅水区一侧。她是个初学者,很可能当时别人激起的水花吓到她,在本能的驱使下,她缩到水面下,手忙脚乱却无法使自己浮上来,因此窒息遇险,“许多孩子喜欢在游泳池里嬉戏、打水仗,溅起的水花会遮挡住池中的人,让救生员无法一一顾及。”
专家说法
在中国,溺水是0~14岁儿童意外死亡的第一大原因,其中1-4岁年龄组为最高发生率,每10万个就有15.27个儿童死于溺水。
2005年4月,省疾控中心首次公布浙江省伤害流行病学最新研究报告。该报告称,伤害成为儿童的第一位死因。儿童伤害死亡中,溺水是首位原因,占伤害死亡的41.73%;交通事故位居儿童伤害死因的第2位,占儿童伤害死亡的1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