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16日 中国妇女报 | ||
本报消息 据人民政协报报道,在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赵村乡村民贾超民、张麦环近日给媒体发出的一份求救传真上写道:“我们的孩子贾小峰(化名)、张小明(化名)和其他13个小孩,于2006年2月18日被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一村民骗到河北省高碑店市张六庄乡三个村民的家庭作坊里打工。孩子们才十四五岁,每天被迫工作十多个小时,受不了,偷偷打电话说想回家。我们从河南找到河北,想把孩子领走。但老板们就是不让孩子走。请救救孩子……”
4月29日,贾超民、张麦环终于接回了自己的儿子,但其他13个孩子仍留在当地继续打工。
15岁孩子不想读书出外打工
张小明的父亲张麦环对记者说,他儿子的生日是1991年农历七月初三,算来还不满15周岁,但儿子不爱读书,去年刚上了三天初三就坚决不去学校了。“今年春节后,村里来了个商丘人说可以介绍孩子们外出打工,我就让儿子也去了。”
张麦环说的那个商丘人把孩子们带到高碑店市张六庄乡的三个村民家后,以男孩600元、女孩700元的价格向老板们收取了中介费。
“最晚加班到夜里两点多”
14岁的张小明还是满脸稚气,他在老板那里的主要工作是用缝纫机匝包,多是那种学生用的书包。
他向记者讲述了他们的工作经历:每天早晨6点半起床,吃早饭。上午7点开始干活一直到12点半,下午1点干到晚上8点15分,晚上8点半再干到夜里10点半。
“我们最晚加班到夜里两点多,平均每天也就睡五六个小时。”张小明说,“有时吃不饱饭,因为经常还没吃完饭,就又到干活时间了。”
白沟的箱包与童工的手
贾小峰和张小明打工的地方临近“中国箱包之都”----白沟,这是隶属于河北省高碑店市的一个副县级建制镇。在白沟及周边地区,加工箱包的家庭作坊比比皆是。一份资料显示:白沟每年生产箱包达2亿只以上,箱包产业带动周边县市50多个乡镇、30多万人走上了致富之路。
白沟的经济发展是引人注目的。然而很少有人知道,这每年2亿只的箱包又有多少是出自童工稚嫩的双手。贾小峰和张小明说,他们在村子里到处都能看到像外地来这里打工的童工。而对于雇用童工以及家庭作坊老板们种种违反劳动法的现象,当地人已经见怪不怪,熟视无睹。
童工现象源于无知和贫困
雇用童工被认为是落后野蛮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最低就业年龄标准为16周岁,并于2002年12月1日颁布实施了新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然而,近些年来,非法雇用童工现象在一些地区和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却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这些童工多来自中部农村地区,如河南、湖南、湖北、江西等地。非法使用童工的企业大多数生产设备和生活条件都很差,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超长。
针对这一现象,全国政协委员黄景钧认为,我国的童工现象反映了当今社会转型期的深刻矛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成本的低廉是童工现象出现的“大环境”,而贫困以及教育的缺失、法治观念的淡漠则是造成童工现象的根源。
对于如何整治非法使用童工现象,黄景钧指出:首先,劳动、工商、公安、工会、妇联等部门要联合起来,对违法者进行综合整治。其次,要对整个社会进行经常化的道德、法制教育。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从根本上消除贫困。要杜绝童工现象,必须消灭地区性的贫穷,同时还穷人的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插图为:纱厂内的两名童工正在纺线。(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