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还债医院周围叫卖自己器官(图)
2006-05-18

男子为还债医院周围叫卖自己器官(图)

他说他实在没办法了

      他患有小儿麻痹,身上带着身份证、残疾证和离婚证;他说欠别人26万元外债,眼下儿子又要结婚;他说知道买卖器官违法

  “卖肾、眼角膜、骨髓及五脏六腑,及脸上刻字为有实力的公司做广告……”昨日13时许,长春市重庆路边竟然出现这样一张“广告”,卖主就是持着“广告”的沈祥华。

   见有路人打听。双腿有残疾、48岁的沈祥华抬抬头:“你要什么,我卖什么。”

  看到记者来了,沈祥华立即掏出身份证、残疾证和离婚证。“我保证真实可信,欢迎记者调查。”他还把这行字写在“广告”下侧。“广告”上还写着他的经历。他说他还印了1200张“广告单”,发给路人。

  他为啥卖器官

  沈祥华说,他10个月时就患上小儿麻痹,双腿残疾。1992年,他卖汽车零件亏了本。1997年,他卖药又赔了。这几年,为给父亲治肺心病,给母亲治脑血栓,他卖了房子,欠了不少债。2001年,他说不想连累妻子离了婚。3年前,他得了腰椎间盘突出,腰部打上钢板。

  沈祥华说,现在,别人欠他30多万元,他欠别人26万元。眼下,25岁的儿子又要结婚。于是,他想出这个办法。三天来,他在长春各大医院周围转悠,希望能遇到买主。

  他打算怎么卖

  “广告”明确写着卖五脏六腑、眼角膜、骨髓……沈祥华重申,人家需要什么,就卖什么。“如果都卖了,身体怎么行?”沈祥华说,要哪儿都行,但一次只能卖一样。

  昨天,分别有一男一女给沈祥华打电话,说想买肾。具体价钱,见面再谈。他说,要是大款就多要点,要是穷人就少要点。

  沈祥华还说知道买卖器官违法,但实在没法子了。本来想重活干不了,洗碗、打更总行,可人家一看他的腿,就回绝了。他掏掏口袋,只剩下7元钱。他说,前天沿街乞讨,一分钱没要到,昨天,只要了3元。

  他这么做成吗

  吉林省某律师事务所骆树波律师说,身体是受法律保护的,出卖自己的人体器官也属于违法,即便买卖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也应视为无效。今年7月1日,卫生部将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目的是规范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临床应用,防止发生技术风险,也是对个人买卖器官的规范。

文章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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