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母亲节来临之际,一项针对北京等全国11个城市年轻妈妈所做的“母亲幸福感”调查显示,因为工作等原因,一成年轻妈妈不能休产假,近一半的年轻妈妈觉得养育孩子“心有余力不足”。
这份由《父母必读》杂志委托北京新生代市场监测机构针对11个城市0至10岁儿童的妈妈所做的抽样调查共发放了3000份调查表。约95%的妈妈表示做母亲是“幸福的”。其中1到2岁孩子的妈妈感觉“非常幸福的”是最多的,然后逐渐向两端递减。
调查显示,47%的妈妈表示对于养育孩子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2.9%的妈妈根本无暇顾及孩子。同样不容乐观的是,受调查者中,能休完整产假的妈妈占74%,休部分产假的占16.5%,不能休产假或不得不放弃产假权利的占到了9.3%。另外,大约20%的妈妈曾担心因为结婚生育而影响或失去工作。
链接:母亲节的由来
每年五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天是母亲节,这个为歌颂伟大母爱、感谢母亲养育之恩而设立的节日,已经成为一个国际性的庆祝节日。
母亲节来源于18世纪的英国习俗——“省亲星期日”。在美国,最高关于母亲节的记载是在1872年由朱丽叶所提供的,她建议将这一天献给“和平”,并在波士顿等地举行母亲节的集会。不过,真正使母亲节得以创建的人则是安娜?贾维斯。
家住费城的安娜?贾维斯是个非常孝顺的女儿,她觉得应当有专为天下母亲过的节日,让儿女们表一表孝心。1907年,安娜的母亲与世长辞,她十分悲痛,立志要创立母亲节,于是发起了创立全国性母亲节的活动。她说服了她母亲所属的、位于西弗吉尼亚州的教会,在她母亲逝世两周年的忌日——即5月的第二个星期天,举办母亲节庆祝活动。次年,费城人也开始在同一天庆祝母亲节。之后,安娜和支持者们开始写信给部长、企业家和政治家,要求订立全国性的母亲节,也获得了积极支持。
1910年,西弗吉尼亚州首先正式承认母亲节为公共假日,接着全美各州陆续响应。1914年,美国国会通过议案,使母亲节成为一个全国性节日,当时的总统威尔逊正式宣布每年五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为全国的母亲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