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政府明确两种形式购买社工服务
2015-01-29来源:公益时报
        近日,《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政务公布栏进行公开,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资质等,从今年起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了政府购买的两种形式:第一种是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岗位,购买主体根据自身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性质,需要全职社工提供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的,按照政府统一规定的购买经费标准,向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提供专业服务;另外一种是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即购买主体根据特定群体或事项的需求设定服务项目,包括服务目标、内容及相关要求等,购买经费按照服务数量及要求实行综合预算,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按照项目要求开展服务。

       此外,在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中期和末期,以及购买岗位社工服务满一年,市、镇(街道)民政部门将牵头组织对服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出具评估验收结论和报告,对服务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为了强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过程控制,将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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