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人见义勇为时行窃”亵渎的不只爱心
2014-12-18来源:齐鲁网  作者:桑胜高
   见义勇为一直是一种高尚的品德,但如果你一边见义勇为,一边却被贼惦记着,你心里会怎么想?前两天,菏泽城区一位小伙子跳进冰冷刺骨的河水中救人,人救上来了,自己的一包东西却被人偷走了。(据齐鲁网报道:小伙下水营救落水者 上岸后发现物品被偷)

  一面是见义勇为救人,一面是见义勇为期间自己的东西被人偷走,这样的结局未免会让见义勇为者有些伤心失落。按理说,别人正在竭尽全力救人,周围的人应该上前相助才是,没想到竟有人乘着别人救人的机会干了龌蹉的勾当,偷窃见义勇为者的东西,这着实让人感到气愤与悲哀。其实,细细想来,乘人见义勇为时行窃的行为亵渎的不单单是爱心。

  一者,亵渎了公众的视听。当人们对见义勇为者的义举正在翘首称赞、品评学习的时候,突然蹦出来让见义勇为者“很受伤”的事,这立马转移了人们的关注视线,本来是一个树正气、学先进的好机会,让行窃者这么一搅和,顿时失色不少。非但如此,这还会将不少人的思想引向另一个极端,那就是“遇到别人有困难或需要帮助时,千万别多管闲事”,如此一来,不仅让见义勇为者的爱心“受伤”,更让公众的视听“受阻”。

  二者,亵渎了自己的道德良知。也许有人会说,小偷已经是失去了道德良知者,何来亵渎道德良知?然而,殊不知“盗亦有道”,连自己的“行规”都给破了,岂不是道德良知沦陷到了极点。说句不当的话,此类小偷即便在其他小偷眼中,也是不折不扣的“垃圾货”。

  综上来看,偷窃见义勇为者东西的小偷,已经丧失了人的“本性”,突破了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心中已经没有了丁点美丑的判断标准,故而,必将为人们不齿和唾弃。

  需要认识到的是,见义勇为而又被人偷窃的事毕竟是少数,公众且不能因为少数人的劣迹而怀疑见义勇为、做好事的美好价值。有道是,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在遇到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还是应当该出手时就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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