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团:红会社监委需重新定位
2013-06-07

杨团:红会社监委需重新定位

2013年06月07日  来源:财新网

  【财新网】(记者 蓝方)2011年“郭美美”事件后,中国红十字会系统的改革始终是公众关注的热点。

  2013年5月31日,在2013年《慈善蓝皮书》发布会上,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对中国红十字会的改革路径做出阐释。

  在她看来,中国红十字会必须对治理结构做出新的制度设计。而要保持独立性、统一性和中立性的原则,最适合红会的高层治理结构应是理事会制度。

  杨团认为,理事会应是红会的代言人,代表红会向政府提出要求,向社会发布声音,帮助政府以适当而非直接干预的方式,将职责赋予红会。

  对于理事会成员的选拔,杨团建议设置各界的席位比例,由人大代表、政府官员、社会贤达、专业人士、捐赠企业代表、志愿者组织、团体会员和公众代表等共同组成。

  在选拔会长时,设立对理事会负责的会长遴选委员会,公开选拔会长,并将理事会通过的会长候选人提交全国人大任命。会长则是红会独立运作的第一负责人。会长之上,可以设置主席、名誉会长等虚职。

  至于常务理事会,杨团认为需以专业化为原则。可考虑借鉴香港红会的专业委员会制,由社会专业人士组成的专业委员会管决策、秘书长带领的工作团队做执行,实现权能分立。

  决策机制外,杨团对监督机制也做出设计。她建议在红会内部设立监事会,既能获得更多红会办会情况的信息,又能直接监督和问责红会行使权力的过程。监事会应对红会的财务报告做出审核,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红会财务审核报告。

  而在外部,杨团认为要设立社会监督委员会。她强调,这与现在红会已成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机制不同。在她的设计中,社会监督委员会的成员应是由志愿者推选的公众代表,包括传媒介代表。他们作为独立于红会的社会监督机构,及时发现红会的各种问题和弊端,提供调查结果和建议。发现重大问题,直接向监事会反映,形成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

  对于社会监督委员这一制度,杨团介绍,在国际上并无先例,仅在国内有两家机构建立过类似的机制。一家是青基会,在十几年前,曾邀请一大批志愿者考察希望工程项目进展;另一家则是红十字基金会,曾对汶川重建项目进行过监督考察。不过,红十字基金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所长康晓光直言,这个社监委“基本上没什么成效”。

  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指出,美国的一些大型公益组织并没有社会监督委员会,严格的税务法案对各公益机构监管甚严,加之公益“市场”的充分竞争和公众的自由选择,即已实现了社会对公益机构的“监督”。

  而当前,面对社会舆论对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种种质疑,多位委员均认为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需要对定位、职能做出调整。

  据了解,6月9日社会监督委员会将召开全体会议,并对这些问题做出回应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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