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耀:公共场所为公共开放
2013-05-08
专家观点
“审批程序过多的项目就应该着手简化。”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说。申请盖章程序繁琐表明我国公共管理效率不高,也是急需改变的顽疾。建议在所有需要审批的机构中找一个专门负责协调的部门,对审批的事项进行管理。在商业活动中,也有协调各个部门的协调部来负责每个环节的沟通,通过协调部能够做到简化程序,改变多头管理。
国外的很多公共场所都是对外开放的,更不用说举办公益活动了。很多小的NGO组织申请不到公共场所的事件,暴露出我国公共场所管理的不完善。对此管理部门应树立“公共场所为公共开放”的观念。在公共场所开放后,应严格预约制度,并对场所使用按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目前,因为申请程序繁琐、场地费较高、公益组织和场地管理者沟通不畅等原因,公共场所,特别是大型体育场馆等免费向公益组织开放的现象并不普遍。如何更好地推动公共场所向公益组织提供便利,王振耀认为应该努力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政府要尽快制定场馆使用的规则。公共场所是公共财政所建,公共场所的公共性必须通过制度确定下来。第二,可以鼓励基金会、慈善家和政府共建公共场所,国外慈善家和政府一起建学校、公园等方式也能扩展公共场所的公益性。第三,建立适当的公共场所补偿机制。毕竟公共场所,特别是体育场馆等会进行一些商业活动来获取资金维持自身运作。当公共场所为公益活动免费提供场地后,适当的资金补偿将有利于公共场所的持续运营,减少因为支持公益活动而造成的损失。
(《人民日报》2013年05月06日 星期一 06 版: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