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控烟院士不要烟草院士
2012-05-31

要控烟院士不要烟草院士

2012年5月31日    日期:京华时报

  院士这一头衔,不仅是个人的荣誉,更是整个科技评价体系的导向。

  “烟草院士”再起风波。截至昨日,已经有近100位院士联名致函中国工程院主席团,请求尽快复议、重审烟草专家谢剑平当选工程院院士的资格。

  “吸烟还是不吸”,对个人可能尚是一个两可的问题,在不妨碍他人的前提下可以自由选择。但对于整个社会,无论从吸烟对人类健康的危害看,还是从吸烟耗费的社会成本看,都只能选择控烟。

  在科学技术上,也有同样的问题。个人的、专项的研究,只要不危害他人、危及社会,可以有“学术自由”。然而,整个科技的发展,却应该以人类利益最大化为其价值取向。无论科技伦理是多么复杂的问题,一个基本原则却没有异议:科技不能与人类的福祉为敌。

  表面上看,烟草“降焦减害”是增进了吸烟者的健康。然而,“降焦”并不等于“无焦”,更不等于“无害”。放在社会范围看,降焦的研究,很可能会让吸烟者漠视烟草的危害,更会向社会释放出烟草“低害”的信号,让更多人加入吞云吐雾一族。

  应该说,烟草专家本身不一定有主观恶意,对于一些吸烟成瘾者,这一研究也确实可能起到一定效果。但是,院士这一头衔,不仅是个人的荣誉,更是整个科技评价体系的导向。一项有碍于社会整体福利增进的技术,实在不应该获得如此崇高的褒奖。

  实际上,相比降焦减害,“控烟”可能才是科技界更应该关注的科技进步。“吸烟导致癌症”的结论是科学研究的结果,二手烟危害公众健康同样来自相关评测。也正是这些科技方面的进步,才造成了全球范围内的反吸烟运动。

  然而,公众对于烟草危害性的认识,在某种程度上远远低于科学技术界对烟草的认识。“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的说法,仍然有着广泛的市场;电视电影中吸烟提神醒脑的镜头更是屡见不鲜。如果说科技进步是科学界应承担的责任,那么科技知识的普及,同样是掌握着“科学话语权”者的义务。或许,用更直观、更有说服力的方法让更多人看到吸烟的害处,才是真正的“烟草减害研究”。

  5月31日,世界无烟日,但愿在这样一个日子里,面对“吸烟还是不吸”的问题,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都会做出最合理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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