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座不能单靠一个群体的让渡
2011-12-26

  让座不能单靠一个群体的让渡

  2011年12月26日      来源:南方日报

  昨日,广州这座新晋“全国文明城市”迎来历史上首个“让座日”。市文明办向市民发出倡议,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让座活动,用实际行动响应活动的号召。从此,每年的12月22日将成为广州市的“让座日”。
  
  事实上,“让座日”并非广州首创。从2008年2月22日开始,每月22日都是北京的“让座日”,而且当地还曾组织媒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暗访,曝光批评拒绝为老、弱、病、残、孕乘客让座的乘客,此举一度引起了舆论的强烈反弹。有人说,设立“让座日”是一种倒退,因为过去我们没有专门的“让座日”,让座也曾经是人们的生活习惯,社会越来越现代化,我们反而需要靠设立“让座日”来唤醒人们的道德自觉;也有人说,设立“让座日”是一种进步,是因为设立了“让座日”,提醒着人们这样一个信息:让座是基本的道德要求,文明社会更需要大家自觉让座,更昭示着政府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责任与信心。无论如何,设立“让座日”起码是一种无奈,是对现实中各种寒心行为的无奈,是为了忘却的提醒。
  
  人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坐着年轻的乘客,在遇到老年人、孕妇或者抱小孩的乘客乘车时,要么装作没看见望着窗外,要么装睡着了,或者装在看书、玩手机,就是不主动让座。任凭车厢中的让座广播三番四次地提醒,依然不为所动。更有甚者,当遇到热心人呼吁让座时,有的乘客仍假装听不见,置之不理。之前微博上就出现了一张让人无地自容的照片,一位老态龙钟、驼背佝偻、白发苍苍的老奶奶在地铁车厢里吃力地扶着栏杆,而她身边站着的、坐着的全是年轻人。我们应该承认,买票上车并且坐着,享受自己付费的公共交通服务,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没有人有权力基于任何理由强制公民让出自己的位置。但是,这不等于承认,每个人都可以眼睁睁看着别人需要帮助的需求而熟视无睹。硬要坐着,这是个人法律的权利,起来让座,这是社会道德的要求,以此权利去驳斥彼要求的荒谬,得出的结果必然是鸡同鸭讲。
  
  当然,讲到底,要求有能力者让座是因为公共交通资源的紧缺,但是即便公共交通资源再完善也不可能保证每一个乘车者都能有自己的座位,这也是另外一种资源的浪费。因此,倡导年轻人让座、倡导尊老爱幼几乎是每一个社会都逃不开的命题。有些权利我们必须予以保障,比如广州地铁列车车厢中设有两排“爱心专座”,专门是留给老人、小孩、孕妇等有需要的人,这些座位应该保证优先供给以上人士,对于非以上人群的人进行的侵占,相关部门有权进行曝光,谴责这种行为。
  
  同时,尊老爱幼、奉献爱心必然是一种互动的行为。是的,每个人都会老、会弱、会病,所以今日我们的行为会成为明日我们的报应,但是这不意味,接受让座的老者或有需要的人士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不需要心怀基本的感激。有些人习惯倚老卖老,认为我年老,自然应该得到年轻人的恩惠,否则,就是不仁不义,天理不容。这是典型的道德大棒,抡得年轻人晕头转向,也就连让座都给“忘得”一干二净了。其次,老年人在上下班高峰期占用公交资源已经引起争论。老年人有出行的权利,无人能干涉,但是这同样是一个法律权利驳斥社会道德的典型案例。年轻人上下班是无可选择之举,上下班的疲累也常让人选择忽视道德的要求,老年人亦应心怀谅解年轻人之心,非必要就不要选择高峰期出行,是的,谁都年轻过,谁都受过这种上下班之苦,将心比心才能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设立“让座日”确实有倡导向善的作用,但是要营造友爱、互助、和谐、文明的城市氛围却不能单靠一个群体的让渡权利。道德是相互的,昨日的我们会成为今日的榜样,今日我们的作为也会在明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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