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绿地咋成了“唐僧肉”
2011-01-31

公共绿地咋成了“唐僧肉”

2011年01月30日 来源:中青在线

  “我家住在植物园”,这是长沙一条响亮的房地产广告。当初政府花巨资搬迁居民建设的湖南省森林植物园,而今园内却大兴土木、修建商品房高价叫卖。记者调查发现,原本应当“管护”好植物园的管理者,却不止一次地卖地生财,自我“蚕食”。(1月28日《经济参考报》)

  近年来,有关公共绿地被人为侵占的新闻多有所见。从一些私人将公共绿地作为自家的“菜园子”或“私家园林”,到像长沙这种公权部门与房地产商“联姻”蚕食公共绿地卖地生财,无不反映了城市公共绿地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境地。显然,相较于一些私人将公共绿地当成“自留地”,权钱合谋卖地生财对公共利益的危害最大。

  基于城市寸土寸金这一现实背景,不难理解公共绿地何以成为房地产商垂涎的对象。森林植物园、公园、湖泊等公共绿地往往成为周边项目的“众矢之地”。在我们这里,绿地带动房价上涨,靠近绿地的新房不仅价格高,而且还是抢手房。由此而来的是,大打“山水”牌,把绿地作为卖点,已成为房地产商惯用的房产营销手法。“我家住在植物园”,长沙的这条房地产广告,正是此中的最好注脚。事实上,在湖南森林植物园内所建的房子,其价格就比同地段楼盘每平方米高出1000至2000元。

  绿地是城市中的稀缺资源,从国务院到省一级的法规条文中,都有城市绿地“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等规定。可见,即便在城市绿地周边建房,也要以不影响公众利益为前提。而像长沙森林植物园的主管部门不惜牺牲植物园内及周边数以万计的市民利益,而把公共绿地切割出去用来开发房地产,聚敛钱财,无疑是一种违规的公权私用行为,是对公共利益的践踏。

  当然,很多时候,因忌惮于民意围剿,公权自肥往往比较隐蔽,或者扯上一个“正当的理由”来遮掩。长沙这起卖公共绿地事件也不例外。譬如湖南森林植物园负责人就宣称,卖绿地建房的出发点是为了“解决植物园内近90位科研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此外,“植物园还想筹集一部分资金用于科研楼的建设”。

  显然,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是件迷惑人的“外衣”。其实在这起权钱合谋事件中,卖地建房并非是植物园内部员工的“福音”。据该植物园一些职工反映,尽管植物园与房地产达成协议,要求确保所有职工以2500多元/平米的价格享受一套住房购买指标,但同时要求职工3天内交10万元的“诚意金”。在这种“软暴力”下,使得很多无钱的职工不得不放弃,而以低价转卖了指标。实际上,2500余元/平方米的商品房对外售价均价7200元,而植物园方更是获得了高达3000多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公权部门和房产商追逐利润的本性由此可见一斑。

  公共绿地是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由钢筋水泥构成的城市的有益调节。它不仅丰富了城市人的生活,缓减了人们的生活压力,而且也为人与人之间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正因为公共绿色空间的存在,才使得城市不至于那么冰冷无趣。难以想象,一个没有公共绿地或绿色空间日益缩减的城市,人们生活于其中将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无疑,植物园作为公共绿地,它是属于广大市民的,应该为公众服务,这是政府的选择和职责所系。然而长沙植物园主管部门却置公众利益、法律法规于不顾,而与开发商合谋赚钱。如此做法,不仅损害了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老百姓与权贵精英之间的矛盾——正如前所述,如此好的地段和房子,其拥有者无疑更多的是权贵精英们。这也就意味着,在钢筋水泥丛林中,风景这边独好,而普通大众只能望“房”兴叹。在一定程度上,原本姓“公”的植物园也就贴上了“私”的标签,这怎么不引起民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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