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争端中的“小区电梯”
2009-10-30

2009年10月30日 08:33:34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今年1月,福建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印发《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提高了电梯年检费。福州市部分物业企业认为新收费办法未经听证、未公开成本、加重了企业负担,采取拒不缴纳年检费、拒不申报年检等手段抵制,全市目前近300台居民小区电梯超期未检,居民反映强烈。

物业公司的收入谁能说得清(资料图片)

     近300台居民小区电梯超期未检 物业“赖账”170多万

    记者近日在位于福州市中心的金钻大厦采访时发现,这个商住两用大楼7台电梯的年检合格证上,年检时间都已逾期一个多月。69岁住户刘喜健说:“老人家上下楼都靠电梯,我们很关注电梯安全,超期不检让我们很担心。”

    这并非个案,记者在福州一些居民小区发现,张贴在电梯口的检验合格证有效日期已在几个月前届满,新的合格证却迟迟未贴上。这种情况引起很多业主的担忧。今年以来,福州市效能机构多次接到居民投诉电梯安全超期未检、存在安全隐患。

    福州西酒物业公司是一家物业二级企业,管理的项目建筑面积200多万平方米,其中绝大部分是居民小区。公司副总经理李勇告诉记者,根据新收费标准,公司每年要缴纳的年检费增加近一倍。

    李勇说,新收费办法不区分商用、民用建筑,统一收费标准不合理,商用写字楼的物业收费标准高,电梯年检费提价影响不大;居民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本来就低,物业公司处于微利经营状况,年检费加倍收取加大了物业企业负担。

    新收费标准施行以来,遭到了一些物业企业抵制。李勇告诉记者,今年7月以前,电梯年检是“先检验后缴费”,许多物业企业因拒绝缴费,至今还没领到检验合格证。

楼宇广告遍地开花,某小区一年收入30万,业主对电梯收益感到茫然 (摄影 记者 杨娟娟)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院副院长曾钦达介绍,目前,福州物业企业拖欠的年检费已达170多万元。

    曾钦达介绍,今年7月,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院开始改变以往“先检验后缴费”方式,施行“先缴费后检验”,物业企业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提出检验申请,并足额缴纳检验费后,特检院才予以检验。

    曾钦达说,目前,全市有近300台电梯超期未检,这些电梯主要是居民小区的电梯,这给电梯使用安全带来隐患。

    物业协会:新收费办法应当听证

资料图片

    福建省物业协会副秘书长郭金国说,物业企业与特种设备检验院因收费引发矛盾由来已久。

    2006年10月,福建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印发《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其内容与今年1月施行的新收费标准大体一致,这一办法当时即遭到福州市300多家物业企业联名抵制。经物业企业与福建省特检院协商,特检院同意“减免”部分检验费,这种“打折”收费后来也在全省施行。

    郭金国说,电梯年检费提价,全省1300多家企业向物业协会反映成本过高、难以承受。今年年初,物业协会还专门向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常委会反映了这一情况。

    郭金国说,根据我国《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听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郭金国认为,电梯年检收费标准调整关系成千上万物业企业和业主切身利益,年检收费是否应当区分商用建筑和民用建筑施行不同收费标准、新收费标准如何计算出来,特检院年检利润率是否合理等,都应当听取相关各方意见,确保收费的合法性、合理性。

资料图片

    今年5月,福建省物业协会向省政府法制办提出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省政府法制办回复,根据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听证的具体项目通过定价听证目录确定,而根据福建物价局公布的听证目录,特种设备检验收费不在目录范围,物价局可以不举行听证。

    郭金国认为,听证目录并非确定是否听证的唯一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同时规定,制定定价听证目录以外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定价机关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实行定价听证。

    福建省物价局法制处工作人员黄李焰说,物价局人员编制比较少,业务非常多,列入听证目录里事项都已经很多,每一场听证都要经过长期准备过程,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所以没有举行听证。

    提价遭抵制 僵局难打破

资料图片

    郭金国说,省物业协会对电梯年检收费标准做了专门调研,以1台12层的国产电梯为例,抽查全国17个省份的收费标准,福建1240元的年检费高居第四,而北京只有700元,上海仅为400元。

    曾钦达说,各省份情况不同,收费上有差异是合理的,北京、上海等地电梯年检有财政拨款支持,检验成本相对较低;福建电梯年检没有财政拨款,特种设备购买、人才引进、检验人员收入等都与年检费收取息息相关。

    而据福建省财政厅介绍,省财政近年来安排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专项经费逐年增加,2008年,省财政预算专项经费中安排给省特种设备购置经费653万元,科研经费58万元;今年省财政安排给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中已相应安排购置设备和科研专项资金,其中包括给省特种设备检验所购置设备经费。

    曾钦达说,新收费办法是经过认真核算、论证制定出来的,符合法定程序,物业企业应当执行。

    对于部分物业企业的抵制,曾钦达说,特种设备检验院将加大宣传力度,督促超期未检的电梯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尽快缴费年检。

    刘喜健说,电梯不按期年检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物业企业和特检院不能因为利益之争置电梯安全管理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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