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
恶意欠暖费 可强制催缴
北京今冬明春供暖方案确定,11月7日点火试供暖
本报讯(记者 刘建宏)北京市市政管委网站昨日消息,今冬明春供暖方案确定,11月7日至14日为北京市供暖的点火试运行期。正式供暖依旧从11月15日开始。
《北京市2007-2008采暖季供热工作方案》要求,各供热单位必须在本月底前对供热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各供热单位供热前的煤炭储备要达到60%以上,不具备储备条件的,购煤合同签约率应达到100%,并全部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低硫煤。各供热单位在本月底前要配齐司炉、水处理和供热管理人员,并组织好岗位培训和考核工作。
11月7日至14日为供暖的点火试运行期。供热单位将与用户和物业公司配合,对用户供热系统进行调节,对跑、冒、滴、漏及时处理,同时对末端用户、新发展用户、去冬不热用户有针对性地进行用户回访和检查,做好微调工作。
方案要求,正式供暖时间依旧为11月15日至明年3月15日,全市锅炉房全部投入正常运行。11月15日当天,供热单位将按规定抽测比例组织测试住户室温,住户室温合格率不能低于98%.市政管委和区县供热管理部门将分别组织抽检。
方案同时要求,各政府机关和公共建筑要严格执行冬季采暖室温标准,并实行非工作日低温运行的方式,进一步降低采暖能耗,促进供热的节能减排。
针对个别恶意拖欠供暖费的用户,方案称,要通过法律诉讼强制催缴。